两会 | 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金融消保立法!
卢华秋移动支付网2023/3/13 10:06:37

2023年两会期间,不少金融领域的代表、委员们高度关注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相关内容,特别是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林建华认为,各金融监管部门推出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规定较为原则或零散,惩处手段和力度较弱。他进一步表示,我国尚无专门适用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金融领域的条款较少。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建议,通过立法,可明确统一的广义金融消费者概念,并围绕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设定保障各项权益的行为规范。他表示,要构建全面覆盖、权威统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体系,加强行为监管,为金融经营主体开展经营行为设置“红绿灯”。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付喜国强调,立法工作有利于要明确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监管职责与分工,厘清履职边界,强化不同监管主体在交叉业务领域的合作,共同规范经营主体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张奎则表示,我国当前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水平与主要经济体存在差距,有必要加快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还认为,这也是适应金融科技发展新趋势,体现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的需要。

事实上,代表、委员建议出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非今年特有。去年两会,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刘桂平(现任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就曾提出类似建议。内容包括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明确规定金融市场主体的义务、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针对性地设置法律责任、设立统一的金融投诉纠纷处理机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不久前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再度迎来重磅变革。其中,在银保监会基础上新设立的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承接人民银行、证监会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换言之,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统一负责全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此举有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的强化统一,避免分业情况下可能带来的责任不清等问题。

而后续要实际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大概率也由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不过,与立法相比,一份“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可能会来得更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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