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机构应制定外包机构备案计划 一年内要完成100%
5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意见中提出要加强宣传引导,有序推进备案。
加强宣传引导。收单机构应加大备案工作宣传,有效传导备案管理要求。收单机构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外包机构备案要求和未按期完成备案的处置措施。
存量备案时限。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尚未全量完成备案的,收单机构应制定存量外包机构备案完成计划,明确每一家外包机构完成备案的最后期限。2023年9月30日前,收单机构合作外包机构整体备案完成比例应达到90%以上;本意见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应100%完成备案。未在限定期限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关收单机构将被视为缺乏对外包业务的基本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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