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行因EAST数据问题,董事长、科技信息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先后被罚
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新疆银行行长助理马文学对该行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EAST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为12月21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近期新疆银行EAST数据问题第3波罚单,就在11月,监管局已对该行同一事件发过2次罚单。
11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新疆银行因“EAST报表数据、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30万元。同时,行内多人被罚,处罚日期为11月15日。
其中,时任新疆银行科技信息部总经理程波对EAST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时任新疆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孟朝阳、时任新疆银行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罗红英、时任新疆银行执行董事何光杰对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分别被罚款5万、5万和6万元。
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时任新疆银行董事长马钊对EAST报表数据、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为11月7日。
综上所述,因为EAST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等相同的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对新疆银行及其行内人员发了3次罚单。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近2个月内,还有多家银行收到EAST相关罚单,包括兰州银行、上海银行、昌吉国民村镇银行、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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