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扩大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工作安排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全省稳妥有序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增量扩面、场景持续创新、生态不断完善,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建设可靠稳健、快速高效、持续创新、开放包容的金融基础设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检验数字人民币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风险可控性。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服务便捷高效、应用覆盖面广、生态较为完善的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体系。

应用规模方面: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应用覆盖面,满足公众多层次多样化支付需求,钱包数量、应用场景、交易规模等指标位居试点省份前列。

创新产品方面:开展有益探索,为解决传统支付难点、痛点问题提供更优方案。首创性示范性应用场景数量在试点省份领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生态体系方面:受理环境、运营模式、风控机制逐步成熟,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促进金融普惠发展,有效提升支付体系运行效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拓展零售支付领域应用。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缴费、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高频场景,扩大应用覆盖面。在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缴费等方面,完善数字人民币线上线下受理环境,提升数字人民币支付使用的便捷性。在公交、地铁、网约车、长途客运、加油站、停车场等方面,逐步实现购票、加油、缴费等消费终端的数字人民币扫码支付、无感支付,支持跨区域公交线路、跨省市高速公路收费站使用数字人民币缴费。在日常消费领域,优先接入大型商圈、连锁超市、餐饮酒店,打造数字人民币应用集聚区。推动重点文化旅游场所场景覆盖,引导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特色文化街区支持数字人民币购票、购物,探索旅游年卡叠加硬钱包功能。

(二)稳步扩大公共领域应用。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探索财政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采用数字人民币开展日常资金收付,着力开展财政支付、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税费缴纳、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公共领域应用。支持数字人民币缴纳诉讼费、不动产登记费、交通罚没款等非税收入,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公积金缴纳支取、物业管理费缴纳等方面的应用。丰富教育医疗领域应用场景,畅通学杂费、各类考试报名费、医疗费、医保结算款等数字人民币支付渠道。利用智能合约功能,探索数字人民币在商业及教培领域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府专项资金监管等领域应用。支持数字人民币通过社会保障卡拓展在经济社会领域的更多应用。

(三)不断丰富普惠领域应用。扎实做好农村地区数字人民币服务,有序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受理数字人民币。探索利用数字人民币为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化的资金管理、薪资发放、进销存等服务,稳妥推进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小微贷款、专项补贴。拓宽社会公众获取数字人民币服务的渠道,开发更多无障碍产品,降低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使用门槛。加强数字人民币在慈善领域运用,畅通数字人民币社会公益捐赠渠道,开展慈善超市等数字人民币支付场景应用,推动福利彩票销售站点开通数字人民币支付。

(四)积极探索重大战略领域应用。发挥数字人民币作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作用,支持探索数字人民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重大战略和重要领域的路径。在长三角一体化方面,联动上海、浙江探索数字人民币在公共服务、生态旅游、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跨区域应用。在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方面,鼓励南京、苏州、连云港片区围绕电子商务、货物贸易、企业采购等场景,探索数字人民币供应链资金管理等。在绿色发展方面,探索数字人民币在碳汇交易、绿色出行、绿色信贷等方面的应用。在服务科技创新方面,开展“数字人民币+”赋能行动,完善数字经济产业链,开展数字人民币在数字身份、数字消费、数字贸易等领域的应用。

(五)加快打造特色示范应用。坚持全省统筹与鼓励基层创新相结合,围绕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专业化市场,支持各设区市布局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鼓励将数字人民币融入特色小镇、特色乡村、产业园区、智慧养老等领域,率先实现特定区域应用全覆盖。继续深化苏州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支持建设数字人民币管理研发体系。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江苏建设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实验室,积极承接总行(总部)重大项目。注重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示范项目。

(六)着力构建开放应用生态。发挥数字人民币“账户、准账户和价值特征”优势,完善数字人民币产品服务体系,优化和丰富数字人民币软钱包、硬钱包功能。鼓励非试点银行业机构参与提供数字人民币流通服务,丰富应用场景,延伸支付链条。支持各方共同参与智能合约模板开发和应用实践,建立丰富、高效、便利的智能合约供给体系。注重构建市场化、专业化数字人民币运营机制,推动线上线下、对公对私、城市农村融合发展,打通上下游交易环节,探索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续的数字人民币运营管理模式,建设创新活跃、竞争有序、开放共享、合作共赢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

(七)持续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发挥银行业机构零售客户资源优势和运营经验,开展数字人民币宣传,统筹做好数字人民币客户转化、拓展与促活,采取优惠措施激励公众使用数字人民币,提升交易活跃度。鼓励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数字人民币推介活动,围绕“苏新消费”等促进消费活动,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消费券,推动开通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扎实做好运营服务和商户培训,建立高效的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完善数字人民币使用问题收集反馈机制,优化数字人民币钱包开立和支付服务体验。

(八)重视完善数字人民币监管。结合数字人民币运营实践,逐步建立数字人民币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参与主体权责关系。加强数字人民币业务监测分析,规范数字人民币数据统计,明确报送标准和要求。完善数字人民币数据管理机制,依法合规查询和使用相关信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强化洗钱风险监测,及时甄别、发现可疑交易并上报。做好数字人民币试点相关衍生风险的监测评估,超前研判新型犯罪模式,依法打击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洗钱、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一体推进数字人民币运营安全、信息安全和系统安全,持续提升业务风险防控与技术安全防护能力。指导参与试点银行统筹推进数字人民币业务、风控、技术、安全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及内控制度,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强化内外部风险联防联控,推进数字人民币智能化风控体系建设,准确识别潜在风险点和传导路径,提高事前风险感知、事中风险识别管控、事后风险排查处置等能力。

三、推进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制定全省试点工作方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组织推进实施。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运营机构建立试点工作机制,举办数字人民币业务培训,做好系统、人员、业务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推广启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12月)。各省级运营机构积极对接、争取上级单位支持,安全有序改造升级数字人民币软硬件系统,分阶段开展应用场景建设,宣传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提升公众对数字人民币的知晓度和接受度。至2023年底,争取商贸、民生、文旅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覆盖面取得明显进展。

(三)增量扩面阶段(2024年1月-2025年6月)。发挥市场化专业化数字科技企业、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等机构作用,加大应用场景建设力度,加快应用场景推广、运营模式开发、技术产品研发,持续提升场景数、钱包量、活跃度、交易规模,促进数字人民币增量扩面、提质增效。至2025年6月,争取数字人民币场景数、钱包量、交易规模等位居各试点省份前列。

(四)总结深化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加强试点监测分析和工作总结,针对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集中力量推进解决,持续优化受理环境,提升数字人民币服务质效。至2025年底,基本实现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特定区域全覆盖,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

四、组织领导

成立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省法院、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政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省慈善总会、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省电力公司负责同志。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工作部署,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省试点工作,协调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要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建立省级部门联络员制度,指导各设区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各设区市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协调解决试点遇到的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试点进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将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和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等。分领域、分场景制定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指引,引导各设区市规范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强化统筹协调,指导各设区市积极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定期监测、评估、通报各设区市试点推进情况。

(二)注重政策支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领域数字人民币推广应用的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稳妥开放职责范围内场景应用,协调解决试点遇到的问题。各设区市要研究落实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举措,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积极使用数字人民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要主动向上沟通汇报,争取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政策,对试点成绩显著的地区予以激励。

(三)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妥善处理好客户投诉、举报,及时消除负面影响。统筹指导各设区市评估拟举办的数字人民币重大活动风险,制定完善工作预案,防止发生涉众涉稳事件。

(四)营造良好环境。支持各设区市选优配强试点工作团队,充实专业力量,加大数字人民币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试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做好数字人民币试点的正面宣传,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马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刘世虎 省政府副秘书长

查斌仪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郭新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

成员:韦瑞瑾省法院副院长

徐宁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智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世祥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潘漫 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建国 省科技厅副厅长

池宇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常和平 省公安厅副厅长

蒋同进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亦军 省司法厅副厅长

王保嘉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梅仕城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浩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惠先宝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玉庆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倪海清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陈芬 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

周明浩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秀斌 省国资委副主任

赵明 省政务办副主任

薛强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建康 省广电局副局长

祝井贵 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

钱东平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树华 省总工会副主席

董啟彬 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徐向东 省税务局总会计师

耿力扬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贾拓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

丁灿 江苏银保监局副局长

陈刚泰 江苏证监局副局长

王小兵 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新明、查斌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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