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天津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和天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等各项工作,近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天津市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印发全市金融机构。《实施意见》聚焦9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工作举措,推动全市金融系统以高质量金融支持天津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一是聚焦支持全市经济稳步回升。全面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的要求,把握好贷款投放的节奏,保持信贷增长和社会融资规模与经济增长基本匹配,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努力实现全年信贷同比多增;进一步加大债券承销工作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提供增信,推动债券融资规模合理扩大;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落实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促进企业综合融资和居民消费信贷成本稳中有降。

二是聚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督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已投项目加快支付使用进度,做好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开展金融促消费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管理模式,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新市民群体在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产状况等方面的特点,做好分层分类管理,精准满足新市民金融需求。

三是聚焦实现经济运行质的有效提升。助力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推动2023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推行金融机构牵保包服“主办行制”,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一名行领导负责、一个工作专班行动、一份服务方案、一套产品体系),促进重点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扩面提质;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业务,实现2023年绿色贷款规模扩大;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产品供给,深化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能力。

四是聚集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推动金融机构把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结合“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特点,积极对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项目库,加大农业强国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继续推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稳步推进活体畜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适农新型抵质押贷款业务,持续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能力。

五是聚焦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开展首贷客户扩面和信用贷款增量行动,建立授信、授权、尽职免责、激励考核、产品服务“五张清单”公示制度,建立监督员、联络员、服务员、监察员“四员”对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供应链票据推广应用,规范发展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开展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做好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的接续融资服务,积极做好稳岗就业金融服务。

六是聚焦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支持金融机构大力推进数字金融研发应用,研发推广各类在线融资服务平台和数字化信贷产品,推动形成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四流合一”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在线供应链融资业务和“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拓展业务场景,创新产品类型,积极拓展信贷新业态;推动数字人民币在消费领域应用场景扩面增量,持续拓展数字人民币试点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鼓励探索设立特色航运金融服务机构,加快建设具有竞争力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

七是聚焦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运用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推动“保交楼”项目加快建成交付,积极探索支持长租房市场建设,助力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推动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更好地支持和激活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存量融资展期续贷,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八是聚焦促进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跨境收支结算,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增效;优化跨境投融资服务,用足用好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等政策,以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多笔外债共用一个账户等政策;持续优化中小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支持贸易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九是聚集实施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双城”发展战略,对滨海新区的机构网点充分放权赋能,围绕滨海新区五大功能区的主导产业,提升金融服务“滨城”综合配套能力;支持改革创新试点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重点推动滨海新区科创金融、数字金融、航运金融等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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