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移动支付发展迅速 电子支付减税政策帮大忙
2016/8/29 9:03:22

  韩国快速转入移动支付时代。以 Kakao Pay 来说,目前就有超过 1,000 万人的注册用户,而网络平台龙头 NAVER Pay 成绩更佳,已经有 1,600 万人注册用户数。这个数字仅是非 NFC 移动支付技术的厂商。上市一周年的 Samsung Pay 已经在韩国累积了 2 万亿韩元(约118.4亿元人民币)的交易额,其中的 5,000 亿韩元交易额是来自指纹识别支付方式,25% 的交易是线上交易。

  Visa 中国台湾地区的总经理麻少华指出,地下经济活动常以现金做为交易工具,相较之下,电子交易因可追踪,逃漏税情况较不易发生。韩国自 1994 年开始,针对商家端和消费者端施行税赋减免政策,成功拉升韩国电子支付渗透率。韩国在 2015 年时,电子支付占个人消费支出比率就高达 77%,高于中国香港的 65% 与中国大陆的 56%,更远高于中国台湾的 20%。

  这些政策实行时间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但却是一段非常关键的历程,让韩国从信用卡等卡式电子支付,转进 NFC 等“无卡”电子支付速度快而顺利。

  发展关键:韩国税赋减免政策,成功拉抬电子支付渗透率

  麻少华指出,亚洲金融风暴后,韩国为刺激经济发展并增加国家税收,由韩国财政部策略财政署拟定电子支付普及政策,想要借由提升交易透明度来缩减地下经济,促使税基扩大、税收增加,并带动 GDP 成长。“地下经济活动常以现金做为交易工具,相较之下,电子交易因可追踪,逃漏税情况较不易发生。”麻少华强调。

  除了成功降低地下经济,也带来以下提高加值型营业税收入。韩国顶尖大学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2006 年针对韩国信用卡产业对国家整体经济影响的研究报告指出,信用卡消费支出的增加可提升加值型营业税收入,尤其对餐饮业及小型零售商,其影响力远大于 GDP 成长所导致的税收增加,增加 1% 的信用卡消费支出可提高最多达 1.56%。

  韩国的电子支付减税政策

  1994 年

  商家端减免加值型营业税(VAT Tax)。政府透过租税奖励,补偿商家因接受电子支付所须负担的额外成本(如手续费),提高商家接收电子支付工具意愿。依照交易类别,享有不同的折扣比率,最高折扣比率可达 2.6%(韩国加值税的税率为 10%),可折抵金额上限为 700 万韩元(约人民币4.14 万元)

  1997 年

  商家端减免营业所得税。原先已接受电子支付的商家提供所得税减免。

  1999 年

  消费者端减免综合所得税。韩国于自 1999 年推出所得税抵减方案,纳税义务人得以当年度使用的金融卡及信用卡消费额抵税 2015 年抵减额度为:“‘个人信用卡全年消费额’减去‘个人年总所得的 25%’”的 15%;或是“‘个人金融卡全年消费额’减去‘个人年总所得的 25%’”的 30%,并以 300 万韩元(约人民币1.78万元)为抵税上限。

  2001 年

  强制 VAT Tax 营业人必须接受民众持卡消费。法令要求已达特定销售额门槛的商家,不得拒绝受理信用卡或金融卡,且不得转嫁手续费给消费者。政策自 1991 年实施以来不断下修门槛,使强制收卡的商家由大型商家逐步延伸至小型商家,促使刷卡特约商家普及化,有效改善电子支付。

  2002 年

  拒绝电子支付的商家经检举,其登记负责人将受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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