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网联清算公司董事长陈波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支付结算业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城乡支付服务动态均衡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农村支付服务可获得性大大增强,“最后一公里”问题基本解决,农村地区居民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基础金融服务,有效助推精准脱贫攻坚战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2018年底,我国农村地区人均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4.44个、人均持有银行卡3.31张,每万人拥有ATM、POS机具分别为3.93台、73.90台,行政村村均拥有助农取款服务点1.63个,手机银行开通数量累计达6.7亿户,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覆盖率为97.05%,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农村支付服务普惠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密切关注和充分肯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农村。农村金融普惠首当其冲是农村支付服务普惠,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十多年的实践来看,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繁荣的先导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推手。深入总结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基本做法和重要经验,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新时代城乡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
顶层设计是号角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决定了涉及农村支付服务普惠的顶层设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为此,人民银行分别在2006年、2009年和2014年发布了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工作意见,旨在结合不同时期实际情况,不断调优政策设计,促进基层工作开展。在这一过程中,伴随基层实践的深入开展和不断总结,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对于改善农村地区资金流通和配置、促进信贷和征信等金融业务开展、方便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提升农民精神富足程度的作用日益显著,引发的社会关注和认可越来越多,政策适用更加广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逐渐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纲领性文件中被赋予重任,得到更大程度的政策提升。
2015年,国务院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专门提出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推动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在更高层次获得新推力。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相继发布专门指导意见,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与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支持支付服务提供者研发适合农村特点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金融产品,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2018年和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其中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的普惠式优化发展方向更加明确。
因地制宜是关键
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基层落实直接决定了顶层设计能否有效落地,党和国家的便民惠民富民政策能否春风化雨式地走进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我国农村地区广袤,东中西部差异较大,广大农民分散在行政村甚至是自然村,因此各地实施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条件各不相同,客观上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工作。从十多年的支付环境建设实践来看,解决“三农”问题需要用适合“三农”的办法,在产品设计上,以简单实用的卡基支付、扫码支付为主,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的存取款、汇款、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在风险管理上,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特有的信任机制,充分考虑广大农村地广人稀的特点,通过助农取款服务点设置,采取代理机制等方式办理基础金融服务,不宜不切实际地参照城市区域金融服务网点考量助农取款服务等类似支付安排或支付产品的风险管理;在工作推进上,按照“一地一策”,充分考虑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等不同地区的差异,设置不同的产品推广和工作进度。应当说,只有因地制宜,才能找到符合“三农”的支付解决方案;做到因地制宜,务必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了解需求、对症下药。
强化协调是推手
一方面,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是金融普惠工作的排头兵、先锋队,具有挑战性,特别是初期建设工作开展有无从下手之感,需要“摸着石头过河”,找准工作开展的着力点;另一方面,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效益性不强,前期投入较大,后期收益较小,市场机构积极性不高。这些实际情况都决定了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需要较大力度地协调推动。在基层实践中,人民银行分支行有效发挥了支付体系组织者的角色作用,加强对支付服务市场机构的动员调动,加大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推动形成了“央行组织、政府为辅、市场主导”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机制,保障了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地深入开展。强化协调需要人民银行分支行对辖内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发展“心中有数”,找到突破点,做到巧干苦干,避免使用蛮力。
一般情况下,城乡结合部的批发集贸市场资金流动和人员流动都较为频繁、密集,辐射作用强,在这些区域推广非现金支付方式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和内生动力,也较容易取得工作成效,能够潜移默化地带动广大农村居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激励市场机构增加后期工作投入。因此,相比行政村而言,城乡结合部的批发集贸市场是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着力点和突破点。在具体协调中,人民银行分支行清晰把握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各参与者的角色定位,自身是组织者、协调者,不能替代市场主体;政府相关部门是扶持者,需要人民银行分支行加大对政府部门的协调力度,将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并给予一定的财税优惠补贴等政策扶持;市场机构是参与主体,应当发挥主导作用,人民银行分支行采取多种措施,调动其建设工作积极性,督促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保障其享受到前期建设投入的后期收益。
身体力行是责任
近年来,伴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改革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特别是东部地区发展日新月异。因此,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需要经常深入农村的田间地头、村前屋后、户内户外,同广大农村居民深聊攀谈,了解掌握其支付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支付知识讲解普及,有针对性地为其甄选支付工具。要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工作人员来说,都怀着让农村居民富起来、强起来的热情和感情,把让农村居民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金融服务便利当成一种责任和使命,当成一种历练和提升,真正为民服务,切实做到热心服务、耐心服务,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温暖送到农村居民的心坎上。
对于各参与建设的单位而言,都把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的重要抓手,以“功成不必在我、攻坚一定有我”的胸怀,深入开展建设工作,以让农村居民享受到现代化的支付产业发展成果为己任,久久为功,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从实践来看,广大农村居民对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带来的便利普遍给予好评,一致认为这是党和国家政策好的结果,从而在内心里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从这一意义上说,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积极作用,已经远远超出支付便利这一范畴,上升到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盛、农业丰则基础强的重大意义上了。
为积极推动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作为支付产业的自律组织,积极跟踪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进展,发出倡议引导会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精准脱贫攻坚的推进,契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农村居民需求,进一步创新农村支付服务;着眼于支付服务供给侧改革,探索从平台入手,筹划跨境金融服务、反欺诈等措施,努力提升农村地区中小银行等市场机构的新一轮信息科技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居民等需求侧权益保护,积极受理社会举报,强化反欺诈知识宣传,提升广大农村居民反欺诈技能。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依然繁重,特别是西部地区建设工作仍需要一以贯之、不能松懈。全面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是实现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支付产业需要牢固树立支付为民理念,紧扣“巩固、增强、提升、畅通”,进一步全面深化建设工作,解决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普惠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乡村振兴作出支付产业的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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