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跨境电商B2B新政,看跨境支付改革方向
2020/6/18 15:42:44

6月15日至24日,第127届广交会在“云上”举办,这也是广交会历史上首次完全在线上举办。本届广交会将有约2.5万家中国企业参展,按16大类商品设置50个展区,所有展品于6月15日至24日同期上线展示。参展企业通过图片、视频、3D等格式上传展品,多形式、多维度展示品牌形象。

据“一带一路”TOP影响力社会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8.03万亿元,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中B2B市场交易规模为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5%。

海关总署解读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

6月13日,海关总署官方信息平台“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针对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的解读,解答关于新政的相关问题,以下为解读全文:

为什么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01推进跨境电商B2B监管改革要求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已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海关总署积极创新开展跨境电商三单比对、全程无纸化监管、出口退货创新举措等,积极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快速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国务院近期发布的《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中,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着力在跨境电商B2B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措施。

02回应新业态发展诉求

在海关调研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目前跨境电商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进出口领域,希望增设跨境电商B2B出口专门监管方式代码,实行简化申报和便利通关。北京、杭州、宁波、广州、东莞等多地跨境电商综试区地方政府也希望海关增设跨境电商B2B监管方式代码并积极争取参与试点。

03为相关部门出台支持措施提供支点

在跨境电商B2B改革中,增列监管方式代码将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支点。

04对接广交会、进博会等重大展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交会将于6月15日至24日首次在网上举办,并同步联合跨境电商综试区和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开展线上交易。通过广交会线上成交的货物可通过新的监管方式通关,享受新模式带来的通关便利。

05优化完善海关统计

创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并增设相应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有助于海关精准识别、准确统计跨境电商B2B出口数据。

哪些类型跨境电商业务可以参与B2B出口试点?

01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

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增列监管方式代码“9710”,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

02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

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增列监管方式代码“9810”,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参与试点的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01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02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通关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什么事项?

1、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3、海关实施查验时,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海关查验。海关按规定实施查验,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4、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

有关用语的含义:

“跨境电商B2B出口”: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跨境电商平台”:指为交易双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设立供交易双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包括自营平台和第三方平台,境内平台和境外平台。

一、政策对跨境B2B出口有着哪些意义?

意义一:政策加码促进跨境B2B出口行业快速发展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此次海关政策对跨境电商B2B出口单列监管方式,一方面有利于给跨境电商B2B提供更好的通关服务,提高全国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物流配送能力。另一方面,也将有利于对跨境B2B出口数据进行统计,为今后政府部门制定更多跨境电商政策提供更多数据支撑。此次政策加码,不仅在当前疫情期间能够有效的刺激行业的发展,也对跨境电商出口B2B行业长期的发展带来积极的推动影响。

意义二:政策呈现出跨境电商B2B是未来主流模式

图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表示,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政府顶层设计推动非常重要,但是在以往的政策推动过程中,更多集中在零售进出口跨境电商领域。B2B跨境电商政策红利较少,对于中国外贸出口来说,跨境电商B2B模式恰恰是绝对主流,B2B模式未来的增量更是不可限量。

“新政策背后其实表达的市场趋势是,未来中国传统外贸转型跨境电商的大势所趋,对于更多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跨境电商B2B模式是未来的真正主流模式,后疫情时代跨境电商B2B模式的出口数据也会越来越大。跨境电商发展进入到2020年,阳光化,规范化也会是时代趋势,海关政策加大了跨境电商的监管范围,未来跨境电商B2B模式的政府监管应该是常态化。”朱秋城表示。

朱秋城称,新政策也适合首届网上广交会政策,2020年首届网上广交会备受关注,本届广交会除了传统的外贸模式,更是联合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商平台在展贸易,这次海关新政策的及时出台,更可以让参加云广交会外贸企业享受到了新政策带来的通关便利,政府税收红利的福利,也真正推动2020年中国稳外贸的政策。

意义三:跨境B2B在稳外贸方面将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图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表示,海关推出9710/9810两种通关方式,展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其中9710适用于像阿里国际站等业务场景,9810适用于像亚马逊FBA等业务场景。海关之前推出9610和1210针对的是跨境在线零售。而这次9710和9810针对的是跨境小额贸易。这反映了国家对跨境电商理解的更加深入和完善,进一步丰富跨境电商新业态,以及加快跨境B2B监管改革试点促进外贸出口的决心跨境B2B将在稳外贸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9710和9810的推出,界定了传统OEM小额订单和跨境小额贸易的区别。事实上,传统OEM订单也面临碎片化发展趋势,并且整个交易过程不一定全部在线上完成,更多地是以期货订制的方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互配合来完成。而跨境小额贸易是一种现货交易,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完成整个交易闭环,更多地强调快速交付的确定性。”林智勇表示。

林智勇称,在没有推出9710和9810以前,相关跨境B2B业务主要是通过一般贸易方式(0110)和市场采购(1039)来实现的。随着9710和9810的推出,商检、税、汇等政府监管部门都需要推出相应的配合政策推动相关业务的合规化和合理化。

二、政策将对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影响一:政策将利好跨境电商海外仓的发展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政策对跨境出口海外仓增列了单独的监管代码,即是对海外仓在跨境物流中的重要性给予肯定,也是给予海外仓的发展更多的政策支持。海外仓目前已成为跨境电商企业的重要选择。海外仓的主要优势包括:物流成本低,可以通过海运等传统方式走货到仓;可以提高海外顾客购买信心,销售发生在本土,可实现灵活退换货;时效快,提前备货在目的地,发货周期短,发货速度快;拓展销售品类,海外仓头程传统运输方式可以突破“大而重”的跨境出口电商瓶颈。

在出口跨境电商领域,头部和腰部玩家主要包括:亚马逊全球开店、eBay、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环球资源、敦煌网、全球速卖通、Wish、兰亭集势、环球易购、生意宝等平台;棒谷、执御、有棵树、傲基、安克创新、通拓、跨境翼、赛维、爱淘城、择尚科技、三态股份等卖家;中国邮政、俄速通、百世国际、递四方、出口易、PingPong、Payoneer、连连支付、一达通、卓志等服务商。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表示,政策非常鲜明的支持了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未来跨境电商发展海外会是重点,目前很多直邮跨境电商卖家,运输费用贵,客户体验差,更给政府的监管带来压力。在跨境电商B2B新政策的支持下,海外仓模式可以作为跨境电商管理,一揽子解决包括清关,运输,监管,退税等问题。

卓志关务专家黄兆煜表示,之前现有跨境电商政策主要针对B2C零售进、出口方式为主,未有出台过相应的跨境电商出口B2B监管措施政策,出现了商业实质与现有监管方式不匹配的现象。国家近年来持续对海外仓的建设和发展进行支持,预计有更详细的数据后会有更多利好政策和优惠。这次政策对跨境出口给予了肯定和监管办法,意味着跨境出口将是国家这一年内重点发展的项目。下半年对跨境出口有较大的利好,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后和实施细则后,跨境电商出口或将有机会大展拳脚。

影响二:政策将规范化跨境电商B2B数据统计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表示,当前海外疫情依然持续,中国传统外贸面临很大的市场压力,政策是政府通过跨境电商的抓手给传统外贸寻找出路和方向。海关定义了新代码为跨境贸易带来新的商业机会,海关明确使用两个代码申报进一步加大通关便利化,特别是对于目前跨境电商B2B出口可以优先检验的扶持政策,这会加速中国跨境电商B2B模式发展。

“政策新增编码可以让跨境电商的B2B数据统计更规范和精准,后期政府也会依托精准的B2B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给以外汇补贴,退税等优惠政策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过去跨境电商B2B政府比较少的正视,新政策的出台,从监管数据统计都会去规范化跨境电商B2B模式。相信2020年政府对于跨境电商的政策红利也会越来越多。”朱秋城表示。

执御副总裁杜明皓表示,长期以来,实际操作中跨境电商在税务上一直存在数据不清、无发票等短板。从国家层面而言,政府无法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供给;从企业层面而言,有关政策不清直接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甚至可以影响上市进程。此次通关一体化新政出台明确了跨境企业对企业贸易过程中的监管责任,便于厘清跨境贸易通路的真实数据。希望此举可以进一步带动跨境电商相关优惠政策出台。

“此外,跨境电商企业对政策层面的期待不仅局限在海关、税务方面。在当前国外保市场份额、保供应链、产业链,国内“保六”的背景下,希望国家为专注于“一带一路”市场的跨境电商平台提供运费补贴、仓储建设补贴等更多、更大力度的鼓励扶持政策。”杜明皓称。

三、对政策及后续实施的建议

建议一:政策仍有诸多问题待解还需出台配套解释及落地细则

图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吕友臣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律师吕友臣表示,目前,跟跨境电商直接相关的监管方式代码,包括1210、9610、1239、1039、9710、9810,不排除将来还会有新的。问题的关键是,公告本身没有明确两个新增的B2B出口监管方式9710、9810的政策核心是什么?原有零售出口监管政策要点那些会继续适用?特别是备受企业关注的“免征不退”、“定额征收”但出口免、抵、退政策能否同样得到落实?相信后续会有进一步的发文或解释。要不然两个新的监管代码,就成了摆设或纯粹的统计工具。

建议二:政策将来重点应该在跨境支付方面进行改革试点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表示,只有真正做到贸易便利、税赋合理,政府支持得力,才能真正得到跨境电商企业的积极响应,否则新监管方式难以落地。这主要是因为跨境电商牵涉面广,业务复杂,跨境电商企业需要对各种情况下的利弊得失进行仔细权衡。

“比如,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来说,如果备货量很大,采用0110更有优势,成本更低。而9710更适合多品类、多频次和少批量的交易状况,比较适合中小跨境电商。另外,0110通常是银行T/T或L/C收结汇,这对从事9710的跨境电商企业收结汇是很吃亏的。因此,9710将来重点应该是在跨境支付方面进行改革试点,进一步提供适应跨境电商的便捷、快速、成本低廉并且集收汇、结汇、换汇以及融资于一体的新型金融服务方式。

如果采用0110,跨境电商企业必须是外贸公司,或者让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业务。如果要出口退税,还需要一般纳税人资格。在9710方式下,企业还必须是外贸公司吗?只要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就可以完成收结汇、办理出口退税吗?这个需要税务部门来进一步规范。而税收规范化又直接关系到业务阳光化。”林智勇表示。

建议三:1039和9810会产生一定影响政府需要进一步规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表示,在海外仓业务场景下,传统跨境B2B企业经常是在国内和国外(一般是香港)成立两家公司来配合和采用0110来完成业务并实现各种合规操作。国内公司作为采购方,提供供应链服务;国外公司作为销售方,提供回收资金业务。国外公司还可以进行必要的避税操作(比如香港所得税只有15%),这对于大型跨境电商是非常必要的。

“采用0110和9810有什么不同呢?最大的不同是9810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合规化方案。整个业务流程可以不需要海外公司配合,只要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就可以完成。这样就可以大大简化流程,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毕竟在国外运营一家公司业务会复杂很多。特别是时间长了,还要面临国外税务机关的稽查。

9810还有一个重要应用就是外汇管理部门根据申报数据和跨境电商平台销售数据进行贸易数据认定,允许企业进行快速阳光结汇。而在过去,虽然可以和国外公司配合收汇,但是没有最终的销售数据,业务不能完全一一对应核查。”林智勇称。

林智勇表示,“在海外仓业务场景下,采用1039和9810有什么不同呢?在义乌的跨境B2B企业,通常会采用1039模式。这样就可以利用市场采购条件下比较宽松的商检、申报和结汇政策优势。比如,同一批货不需要申报所有的品类,也不需要对所有的品类进行商检。当然,这给予跨境电商很多便利的同时,也同时会带来假冒伪劣侵权等问题,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因此,利用1039来操作跨境B2B是需要改进的。

目前,除义乌外,能够进行市场采购试点市场有十多个城市。如果这些地方今后可以继续采用1039来操作跨境B2B业务,会对9810产生一定影响。对于规范的、需要退税的业务,出于成本和收益考虑,企业会采用9810通关,而对于不规范的,不需要退税的业务,企业可能会继续采用1039来操作。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规范。”

建议四:跨境出口中心仓可以作为重要的改革试点内容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表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跨境出口中心仓也将是最重要的改革试点内容。因为这种监管中心仓可以对接亚马逊、阿里国际站、Wish等电商平台,彼此优势互补。

“对地方政府来说,发挥集货仓统仓统配作用,提高跨境电商供应链效率,同时将会带来更多业务落地,带动本地市场、物流、仓储等行业发展,同时又可以收集贸易数据,构建地方大数据中心,提高了贸易和数据的真实性,能够更好推动出口退税、出口信保和其它创新金融服务。

对平台来说,根据平台规则和出口目的国海关规则,确保货物描述和发货给消费者一致,对没有犯错的国内卖家或国外消费者实施更好的保护;检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或侵权商品等各种问题。”林智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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