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带来的经济影响
2020/7/8 15:45:21

内容提要

文章梳理了法定数字货币的最新进展,从底层技术、推出效果等方面剖析数字货币受到诸多国家追捧的原因。随后聚焦于我国正在试点的DC/EP,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DC/EP推广后对宏观经济变量、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系统的影响。

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已经于2020年5月在深圳、雄安、成都、苏州等四地进行试点,引起了学界、业界的高度关注。DC/EP具有以下两个特点:其一,基于双层投放体系,使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尽可能地参与到流通、运营环节,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加快DC/EP推广;其二,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金融基础设施,减少重复建设。在微信、支付宝极大便利我们生活的今天,我国推出DC/EP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DC/EP会对宏观经济、金融市场造成什么影响?本文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解答,以期为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推广是大势所趋

(一)数字货币是数字时代最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法定数字货币具备数字货币的属性,基于代币(Token)的底层技术有着广阔的应用场景:其一,数字货币可以用作价值或信息的传递,利用其底层的区块链技术,被用于票据结算、跨境支付等场景,大幅提高系统效率。其二,数字货币更有助于数据的搜集和获取,为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其三,数字货币预留了智能合约端口,高效串联融资、生产、销售等环节。

(二)数字货币的基础设施属性决定了由国家发行的必要性

目前,新加坡、加拿大、瑞典等国继续在开展关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实验和相关准备。政府是最合适发行数字货币的主体,这是因为:一方面,政府信用背书是信用货币实现价值功能的最稳定保障;另一方面,数字货币时期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巨大投资,私人公司建设基础设施必然会把这部分成本加入到货币流通过程中,给实体经济造成额外负担,且可能会出现由几家私人公司通过技术先发优势、恶性补贴等手段垄断市场,不利于支付市场的竞争和社会福利。

(三)法定数字货币推出将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对于没有电子支付体系的国外经济体,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营推动整个社会由信用卡支付向电子支付迈进,无论从交易便利性,还是交易安全性看,这都会产生巨大的进步,尤其是对于此次新冠疫情而言。由于信用卡的支付结算体系需要消费者频繁触碰公共的金融基础设施(如POS机、ATM机),疫情的爆发加大了其感染病毒的可能性。国际清算银行(BIS)针对此情况在2020年发布的工作论文中,初步探讨了未来使用央行数字货币降低支付过程中病毒传染概率的问题。

二、法定数字货币的宏观影响是复杂而多方面的

(一)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对我国宏观经济影响有限

DC/EP发行并不改变现有电子支付体系的运作逻辑,只是打破了支付壁垒。理论上,进一步加速了货币流通速度。这可能会对通货膨胀带来积极效果。但是,考虑到DC/EP只作为M0的替代,而我国目前M0的总规模不过8万亿元,即使DC/EP完全替代M0,其规模对通货膨胀的影响也十分有限。

(二)DC/EP将深刻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在电子支付十分发达的我国经济社会中,DC/EP的发行并不会对货币政策传导路径和实施效果产生显著影响,但会改变政策制定和实施方式。DC/EP运行的重大意义之一,就是使经济活动数据搜集变得更加高效和多维。这对我国政策制定产生重大意义。货币政策可以根据DC/EP产生的实时数据,及时对货币政策进行微调,确保政策效果。同时,DC/EP数据也将为财政政策制定提供必要帮助。当使用DC/EP数据作为财政政策参考指标时,可以有效反映地方政府经济发展成果,客观评价财政政策实施效果,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发展经济的冲动。

三、法定数字货币将重塑金融结构

(一)对现有第三方支付机构

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存在交易壁垒(例如,微信和支付宝在各自的应用场景中屏蔽对方的支付方式),人为造成交易障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货币的流通,增加了用户额外的支付成本和负担(需要同时拥有微信和支付宝的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从网络获得更多消费者的交易、行为数据资源,构建自己的征信体系,但客户隐私保护一直是行业的痛点,法律法规的缺失加上监管难度较大,导致客户信息泄露事件不断出现。

DC/EP的出现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冲击最大。DC/EP本身具有国家信用背书,高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所代表的企业信用。短期内,DC/EP的发布对微信、支付宝这种头部第三方支付机构影响较小,但对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造成明显冲击,从而重新划分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格局。

(二)对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营机构

运营机构具有DC/EP的先发优势,可以更好地引流客户。一方面,以DC/EP和数字钱包为突破口培养客户粘性,吸引客户办理其他业务;另一方面,在DC/EP的兑换过程中嵌入本行其他相关产品的广告,更好地推介产品。更为重要的是,运营机构具备匹配DC/EP进行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的“优先权”,可以提前谋划,进行相关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对商业银行的新要求。

(三)对非法定数字货币的运营机构

DC/EP的运营机构不可能包含所有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这就造成了DC/EP在流通过程中,金融机构存在“天然的”分工。非运营机构在DC/EP支付场景建设中,明显处于不利位置:消费者在支付界面无法看到非运营机构的影子,后者失去了利用DC/EP推广自身产品的机会。非运营机构只能通过业务创新,利用更高收益率的产品留住客户。

四、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监管挑战

DC/EP的发行和运营涉及一系列监管安排。相较于DC/EP的安全运营,监管部门更关心其安全性、稳定性和在反洗钱等打击犯罪方面的效果。目前,技术创新走在了监管的前面,与金融科技相对应的监管科技还在持续探索中。如何充分利用DC/EP的技术优势,弥补DC/EP可控匿名下潜在的监管漏洞,将是未来监管部门需要谨慎思考的问题。

(一)监管DC/EP要避免超发风险

确定的DC/EP技术路线图是采取“双层投放”机制,在商业银行—中央银行这套结算体系中,暂时无法实现实时清算。在两次清算之间,商业银行是存在超发DC/EP可能性的。如何控制商业银行超发的限度与清算场次的次数,是未来监管部门需要谨慎的。

(二)DC/EP在技术上更有利于反洗钱,但需加强对弱匿名性账户的限制

DC/EP数字货币技术,可以从以下方面对洗钱等违法活动进行监管。第一,对货币交易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完整记录下每一笔交易,有效地解决了目前洗钱活动链条繁杂隐秘,需要大量人工进行甄别的弊端。第二,央行等监管部门对DC/EP的控制力有所增加。一旦某账户被认定为用于洗钱等违法交易,央行可以先行暂停这部分DC/EP的支付功能,增强对潜在洗钱活动的干预能力。第三,DC/EP可以更好地将生成数据对接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平台。人工智能可以利用DC/EP产生的大数据进行不间断地训练学习,提取洗钱活动最新行为特征,改善当前反洗钱系统存在的自学能力不强的问题。

但DC/EP为方便无账户群体开展数字支付,设置了其与银行账户松耦合,提供无需绑定账户的数字钱包,具备一定的匿名性。对于弱匿名性账户,央行现有技术手段对其控制力较低,只能达到冻结账户的效果,无法追踪账户背后的使用者。为了维护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在匿名账户的开立时,对交易金额、交易笔数等进行限制。

(三)DC/EP在跨境支付上需要监管进行取舍和平衡

区块链技术是数字货币的重要优势,在跨境支付、境内大额票据结算等应用场景中,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其技术优势,提升结算效率。但区块链的分布式结构和金融监管中心化要求是一对“天然”的矛盾。金融监管要求支付清算过程中实现KYC(认识你的客户)和反洗钱功能,这些职能在区块链环境中将面临由商业银行向交易双方转移的过程,将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如果为了满足现有监管要求,就需要在区块链架构中的每一个Block(区块)加上监管功能,这将大大降低区块链的效率优势。

五、政策启示

第一,加快DC/EP试点及相关研究工作,尤其应当考虑如何应对金融结构的变化。微观市场主体如何将DC/EP与商业银行数字化转型结合起来,整合前、中、后台业务,迎接数字化时代?监管部门如何引导非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合理进行金融创新,保持行业竞争力?如何抑制运营机构过度利用先发优势,导致市场竞争缺失?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二,积极与其他正在研制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进行合作,提前布局跨境结算业务。2019年,Libra横空出世,瞄准的就是这个拥有130万亿美元规模的大市场。目前,跨境支付市场交易结算速度慢、成本高,而数字货币天然具备克服这些问题的技术优势。我国应当在跨境支付领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形成法定数字货币的“联盟”。在跨境支付领域占据主动权,应对Libra的挑战。

第三,探索监管科技在DC/EP场景中的应用。智能合约是数字货币的一大特色,也是DC/EP预留的功能。利用智能合约进行监管一直都是监管科技的重要探索路径。应当借助此次DC/EP试点的机会,进行智能合约监管的尝试,在监管科技上有所突破,为其他国家提供中国智慧,贡献中国经验。

(作者为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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