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付”千亿非法支付案终局,波及多个代理商
移动支付网 2020/7/27 9:57:29

近日,一份判决书让尘封已久的非法聚合支付大案重新走入大众视野——“云付”千亿非法支付案。

根据判决书显示,主犯周师荣(云付董事长)、赵正锐(云付总经理)、张凉凉(周师荣妻子,云付财务)等16人均被判刑,其中周师荣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六百万元。被告人赵正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张凉凉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除此三人以外,其他涉案人员均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云付所涉及的非法经营数额超过1005亿。判决书上显示,2015年下半年,周师荣与赵正锐经过共谋,共同开发具有支持无卡支付的POS机功能的聚合移动支付收款软件云某App,以虚构交易的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犯罪活动。

周师荣通过对接上游银行机构、支付机构,为云某平台提供资金结算支付通道。同时,被告人周师荣等人以“金融创新”为幌子,违反收单规定,将个人注册会员虚拟为小微商户,通过银行卡支付、扫码支付等方式,为会员提供信用卡套现等虚假交易服务,从中赚取会员刷卡费率与上游支付通道的费率差、会员升级分润等。其间,XX平台采用“互联网+金融+支付+创客”的运营模式,以“人人金融、人人分红”、“三级分销、无限裂变”为诱饵,以低费率、高分润、招商返点进行推广,利用会员拉下线赚取分润方式纵向发展会员,利用收取代理年费贴牌定制的方式,横向为代理商定制了“XX钱包”、“YY钱包”等172个App推广XX平台,由XX平台为代理商提供客户审核、售后客服、资金结算、升级更新、系统维护、服务器架设等技术支持。

除了波及范围广外,云付背后还有更多的故事。

云付背后的故事

云付被“端”,背后牵扯出了更多非法聚合支付平台。

速米钱包

经过:2016年8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徐其敦利用与“云付”平台(另案处理)合作并通过该平台提供的支付通道和资金结算,在德化县城区自主推广“速米钱包”移动支付App,采取虚构商户信息及虚假交易信息的方式,为用户进行信用卡套现并从中获利。经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付认定,“速米钱包”移动支付App的经营者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支付业务;经鉴定,“速米钱包”移动支付App的实际消费人数668人,交易累计总额9210万余元,从中非法牟利人民币36600元。

结局:被告人徐其敦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益众支付

经过:被告人杨兴华系重庆益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益众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3月28日,杨兴华以重庆益众公司名义与百事易(福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事易公司)签订云付OEM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重庆益众公司委托百事易公司为其开发名为“益众支付”的手机App,该App的主要功能为信用卡套现。百事易公司将开发完成的“益众支付”手机App的管理账户和密码交予杨兴华使用。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兴华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且明知其运营的“益众支付”手机App主要功能为信用卡套现的情况下,仍在重庆益众公司运行该“益众支付”手机App并发展手机App会员,使会员在App的系统提示下以虚假交易的方式将其本人信用卡中的资金套现到自己的储蓄卡中。具体操作方式为:会员在App上注册时需要绑定会员的信用卡、储蓄卡,然后根据App的系统提示进行操作,输入消费金额、选择网络支付通道,交易支付时后台自动生成付款订单,使会员在不存在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信用卡刷卡消费,该消费金额在扣除手续费后返还到会员的App账户,会员通过App提现功能将账户中的钱转移到自己的储蓄卡中,进而完成整个套现过程。在此期间,“益众支付”App会员共套现资金520余万元,杨兴华从中获利3156元。

结局:被告人杨兴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易支付

经过: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余凌烽以福建易付天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利用同案犯周师荣、张凉凉(已判决)经营的百事易(福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其定制的“易支付”App,在未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易支付”App以虚构交易的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经营金额共计人民币(下同)44030489元,违法所得共计217029.18元。

结局:被告人余凌烽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云盈付

经过:2017年8月15日开始,被告人杨镇钦代理经营由同案人周师荣、张凉凉、尹洪锋等人(已判决)开设的厦门瞻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云盈付”App平台,并通过手机转发“云盈付”App广告信息发展会员,后供会员利用该平台实施银行信用卡虚构交易非法套现的业务,从中收取手续费获利。至被查获,杨镇钦在代理经营“云盈付”App平台期间,共发展杨茂辉、陈育生、谢凯博等会员3000多人,上述会员共利用“云盈付”App平台实施银行信用卡非法套现的交易数额人民币49247960.48元,杨镇钦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8745.86元。

结局:被告人杨镇钦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以上仅仅是已经公示的案件,可以看出,云付做为一个涉案资金超过千亿的非法支付大案,有着众多的代理加盟,而背后有着厦门民生银行的支持。

根据2018年7月,厦门检察院的通报,通过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提供的业务通道非法经营数额就已达179亿元。

2018年3月,央行以“整肃支付清算市场秩序,防范支付风险”之名,对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开出史上最高罚单,总计1.63亿元。

云付的模式

云付的模式在当时备受关注,一方面多级分润是支付行业的较为正常的模式,另一方面,多级分润可能涉嫌传销。

根据云付的相关资料介绍,云付相当于把手机变成POS机,记者在注册上述聚合支付软件时,需要输入身份证、手机号、信用卡照片等敏感信息。此后在当面付界面,输入刷卡金额,就能套现,利率等同于购物刷POS机利率,远低于银行信用卡取现利率。而这部分差额则会有一定比例划归到刷卡者的上线账户中。按照云付介绍,传统实体POS机刷卡费率一般是0.6%,而云付刷卡费率最低仅为0.31%,且秒到账。通过与大多数消费场景的0.5%~0.6%费率差,获取利润。

此外,根据相关报道显示,云付分别为员工、店长、老板、渠道商、代理及合伙人,每个级别的费率不同,级别越高,费率越低。推荐五个人或者使用云付刷卡量达到30万可以免费升级店长级别;推荐10个人或者个人使用云付刷卡量达到50万可以免费升级老板级别;如果付费880元,可直接升级为渠道商级别并可以享受员工刷卡交易万分之十二的分润。而整个团队的级别费率差有分别不同的分润,直接推荐一名渠道商级别可拿到440元推荐奖金;付费8880元可以升级为代理商,享受员工交易最高万分之十五的分润;直推5个代理商公司奖励1万元,代理商可以拿到同级别整个团队的万分之一刷卡分润;付费29800元,可直接升级为合伙人,享受员工交易最高万分之十八的分润;成为合伙人一年之内开发3个直推合伙人公司奖励2万,同级别整个团队的万分之一刷卡分润。

云付费率分润制度,A的下级渠道商B也有个下级C,是老板级别,然后C还有下级D是员工级别,D刷卡1万元,那么A可拿到0.06%的分润,也就是6元;B获得0.02%的分润,也就是2元;C获得0.1%的分润,也就是10元。

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同时,还涉嫌传销。而今云付尘埃落定,似乎一个时代也已经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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