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因反洗钱不力收超百万罚单,三责任人同时被罚
移动支付网 2020/12/7 10:29:13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发布新罚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因以下3条违法行为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110万元。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

3.未按规定履行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同时,相关责任人张鹏、孙青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分别罚款2.5万元、3万元。而相关责任人陈汉启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银行罚单中反洗钱罚单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而在诸多银行反洗钱罚单中,相关责任人的人数也逐渐增多。

近期,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于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草案拟加大对有关金融犯罪惩治力度,其中针对修改洗钱罪,该案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明确为犯罪,同时完善有关洗钱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支付”结算方式洗钱等。上述修改旨在为有关部门有效预防、惩治洗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充足法律保障。

可以预见,刑法中对洗钱罪的修改有利于震慑洗钱的犯罪分子,同时也将是支撑未来新反洗钱法实施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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