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控集团范文仲:金融创新发展应有风险意识和金融监管约束
2020/12/15 10:17:33

12月12日,2020中国金融科技大会暨全球金融科技创业大赛颁奖典礼在京召开。北京金控集团董事长范文仲在大会上发表主旨演讲。范文仲表示,我们正处于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跳跃的金融跃迁时代,未来的核心竞争力不再是资产规模大小而是把握趋势的能力。金融实现了跨空间、跨时间、精准高效的社会经济资源分配,金融创新将围绕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提升人们的福利水平。他强调,金融创新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中国金融创新发展需要金融风险意识和金融监管约束。

以下为嘉宾发言:

非常感谢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的邀请,参加2020中国金融科技大会暨全球金融科技创业大赛颁奖典礼。借此机会与金融科技界的专家们分享几个个人观点。

一、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金融发展正经历剧烈变迁的历史时刻,中国在这轮金融创新中有望走在世界前列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大规模快速发展,大国战略博弈全面加剧,全球金融发展正经历剧烈变迁,中国在这轮的金融创新中有望走在世界前列。

首先,中国历史上就是金融创新大国,具有金融创新的优秀基因。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冶金炼铜术,建立了最完善的铜钱体系;造纸术发明后,唐朝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官方汇兑体系——飞钱;北宋时期印刷术的创新,推动了在四川发端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益州府的交子务也成为世界上最早的官方货币管理机构。用今天的话说,这些都是重要的金融科技——Fintech。

第二,中国当前已经跻身金融和经济大国,在很多重要的经济金融领域具有领先优势。我们现在是全球第一制造大国、第一建造大国、第一大货币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第一大银行市场,全球前十大银行中中国就有四家。金融创新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金融基础。

第三,中国也是未来金融资源的强国。人类发展中经历了三次主要的科技革命,我们称之为“3S”革命:第一次革命是农业革命,人类解决了生存的问题——Survival,核心的经济资源是土地和人口。第二次科技革命是工业革命,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人类更加强大的问题——Stronger,能源和矿产成为核心经济资源。我们现在处于人类第三次重大革命时期,即信息革命,信息革命解决的目标是让人类更加智慧——Smarter。在这次经济信息革命时期,核心经济资源是信息和数据。因此,金融创新迎来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变局不是处于周期性的收缩和扩张,而是处于一个历史的跃迁期,类似于像当年的钱庄、票号向现代金融业转变的时期。最近召开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可以肯定,中国拥有巨大的经济总量和人口总量,必将在这一轮跃迁中成为一个金融信息和数据资源的强国。

二、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决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

在当今金融跃迁的时代,传统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分支机构数量、业务市场占有率不再是未来的核心竞争力。真正重要的竞争力,是对未来趋势发展的洞见和把握这种趋势的能力。对于一个机构来讲,核心的竞争力在于:第一具有比别的机构更强的获客能力,不管是线上或者线下;第二具有比别的机构更深刻全面了解客户的能力,也就是对客户全面精准的画像能力;第三能够给客户提供所需要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未来金融体系的竞争力体现在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以及跨空间、跨时间分配经济资源的精准程度和效率高低。

当前以大数据、支付、征信、数字资产交易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将是未来一个国家和地区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如果我们把这个科技基础设施比作金融领域的“能源”和“电力”、金融城市的“高速公路”和“地铁”,中国则在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非常强大的后发优势。我们认为,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应该由政府统一规划,由社会机构、市场机构共同建设,由具有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机构来运营,最后由社会大众和所有的企业及机构共享使用。

三、在任何时代,任何机构进行金融创新都要有风险意识。这个风险意识不光是金融机构要有,参与创新的科技企业也要有,要遵守共同的基本规则。

第一,金融业天生具有脆弱性,金融创新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本质。很多人认为金融创新消除了风险,但从历史上看,金融创新没有消除风险,甚至没有减少风险,而是扩大了风险。每次金融创新后,社会都需要一种更强大的制度和机制体系去约束这种风险。

巴塞尔协议是在总结过往金融危机的教训基础上制定的,其核心是金融机构资产扩张要匹配合适的资本,简而言之就是“有多大本钱,做多大买卖”。这个要求不论在任何时代,对任何金融机构都是必需的。不论以什么样的名义,如果让一个机构或者资产的估值脱离了现实的基础,用各种金融的创新语言支撑过高的杠杆率,都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泡沫化,引发系统性风险。中国金融体系的规模还在不断上升,业务的复杂度也不断上升,这就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和监管规则来约束风险。

第二,金融创新不仅要降低交易成本,也要降低金融体系的“雾霾度”。很多金融创新表面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实际上拉长了交易链条。比如全球金融危机前,西方金融机构对一个信贷资产进行多重资产证券化,打包卖给不同的投资者,表面上看来发行机构不再承担风险了,但这个风险依然留在金融体系内,而且随着交易链条的不断加长,最终的投资者离最初的底层资产越来越远,增加了整个交易的不透明度,同时发行者认为新增的贷款可以打包转卖,对信贷资产质量的审核也大大放松,增加了道德风险。这是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很深刻的教训。

第三,越发展数字经济,越要重视数据的合规使用和个人信息保护。要对数据的采集和使用怀有敬畏之心,我们认为,应该清楚界定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这“四权关系”,科学把握使用的便捷性、数据安全性、数据主体的隐私性的“三性平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坚持授权、脱敏、留痕等基本要求。对个人生物特征、生活行为数据的采集一定要规范,要意识到数据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个人,使用个人数据一定要经过授权。

四、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通过金融监管约束不合理创新、过度创新,维护金融稳定

在当前复杂的金融创新环境下,对于金融监管我们有几点原则的建议:

一是要以金融功能和风险实质监管取代机构名称监管。增强监管的穿透性、统一性和权威性,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比如,如果某机构具有社会集资功能,无论叫银行、信托、P2P,还是科技公司,都应当设立严格准入机制持牌经营;只要具有期限错配和流动性转换的特征都要满足流动性监管要求;只要进行显性或隐形收益承诺就要具备损失吸收能力。

二是要按照系统重要性的维度来监管,把握好鼓励金融创新和促进风险防范的平衡。当创新金融机构处于新生期时,可以通过设立监管沙盒或试点项目适当放宽监管要求,减少其合规成本,积极鼓励创新,同时监管部门对试点项目保持密切关注和双向沟通。随着金融机构的不断成长,一旦资金数额或客户数量突破一定门槛,监管标准以及合规要求就要不断提升,监管强度也要不断加大。

三是要防止核心社会资源的垄断,甚至防止高价。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管子就提出了“轻重论”和“奢简论”,认为百姓生活的必需品,如粟谷,一定要便宜,而其他奢侈品可以贵,如果反过来就会形成社会动荡。其实科技创新也一样,我们要认识到数据是核心的金融资源,像空气和水一样,一定要开放和透明,必须保持低价格才能降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成本。对数据的管理必须由政府授权的公益机构进行,收益分配要非常谨慎,不应该作为商业主要盈利点。如果把社会核心经济资源的价格炒得很高,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受到抑制。

各位来宾,我们正处在一个金融大航海时代,各个国家、各个企业千帆进发,百舸争流。在这个时代,科技是“桨”,决定你滑得快不快;价值观是舵,决定了你的方向是否正确;风险管理是压舱石,决定你能不能行稳致远。

北京金控创立不久,我们既是一家金融机构,也是一家科技企业。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打造一个科技驱动,面向未来的智慧金融服务体系,努力践行服务百姓生活、服务首都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的宗旨,帮助进一步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同时增加整个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效率。最后,衷心期望与在座各位金融科技企业的代表携手合作,团结奋进,共同实现中国金融创新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平衡,大力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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