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中港澳上月签订「跨境理财通」谅解备忘录,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指出,当三地人员较便利安全地自由流动后,将落实「跨境理财通」,届时会同时开通南北向额度,目前相关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白鹤祥称,目前内地理财产品的息率可达4、5厘,相较香港人民币定期存款的利率,有一定息口优势。但他建议,港澳投资者多了解风险,先从中低风险的产品开始投资,逐渐熟悉内地的理财产品。
对于异地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白鹤祥称,有关服务开展近两年,仍在试点阶段,有超过13.5万个内地银行账户经港澳代理行开立,移动支付交易占85%。未来会同港澳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合作,逐步优化和完善方案。
此外,两会期间,也有相关政协表示推动“跨境理财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日前表示,2020年宣布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后,今年2月,内地和港澳监管部门签署了谅解备忘录,距离有关业务开展又迈进一步,更多金融创新举措指日可待。建议从客户资料数据互通、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等方面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创新服务。
李民斌表示,推进数字人民币跨境理财通的运用。建议陆续将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展到大湾区城市,并进一步用于跨境理财通产品的交易,透过实现数字货币的跨境使用,促进大湾区的资金流动。“数字人民币若能运用在跨境理财通产品,并通过香港建立数字人民币跨境使用所需的对接机制,有助提升日后数字人民币在国际的竞争力。”
据了解,“跨境理财通”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内地与香港澳门金融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共同发展。
“跨境理财通”遵循三地个人理财产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尊重国际惯例做法。“北向通”和“南向通”投资者资格条件、投资方式、投资产品范围、投资者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等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商议确定。“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目的,在“跨境理财通”下建立有效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应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港澳与内地相关监管机构将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公平交易秩序。
内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按照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推进“跨境理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完成相关规则和系统建设后,正式启动“跨境理财通”试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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