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支付机构拉卡拉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结合《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说明此前拉卡拉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称“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等问题。
随后,拉卡拉对关注函进行了回复。
拉卡拉将线下二维码分为三类,分别是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机构提供的“个人码”;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机构提供的“AT商户码”;以及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第四方机构提供的“聚合商户码”。而拉卡拉在线下扫码支付市场提供的是“聚合商户码”。
拉卡拉认为在“个人码”不能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收款服务的情况下,这部分市场空间将会被释放出来,转为由“AT商户码”、“聚合商户码”提供服务。
关于“AT商户码”和“聚合商户码”的异同,拉卡拉进一步表示,“AT商户码”通常收取0.6%左右的手续费,“聚合商户码”则普遍收取0.35%的手续费。“AT商户码”的收款资金被分别划入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账户,不直接进入商户的银行账户;而“聚合商户码”的资金则直接划入商户的银行账户。
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收款手续费与不同场景(线上还是线下)、不同行业、优惠政策等因素相关,与”码“本身没有多大关系。也就是说,“聚合商户码”并不一定比“AT商户码”便宜。
总而言之,拉卡拉认为部分“个人码”用户向“聚合商户码”的转化,将相应提升各从业机构支付规模与扫码市场份额的增长。
而拉卡拉已打造出适应条码支付的聚合产品体系,今年前三季度,拉卡拉实现扫码交易金额7300亿元,同比增长39%。增速虽快,但其在当前扫码交易市场占比并不高,还有很大增长潜力。
拉卡拉还回复了深交所关于公司业务基本面的关注。
拉卡拉表示其经营业绩和财务指标表现良好,业务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受到行业利好驱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上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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