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退出,6家中止审查!央行公布支付牌照最新续展
移动支付网 2021/12/22 17:42:30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1年12月第三批),其中40家支付机构成功续展,5家支付机构不予续展,6家支付机构被中止续展审查。

在40家成功续展的支付机构里,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申请续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海南省、陕西省、云南省、湖南省、北京市)。

5家支付机构不予续展分别为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和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这5家公司均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中止对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商联信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待相关中止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恢复审查。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显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

(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的;

(二)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

(三)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

(五)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

因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恢复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申请恢复审查的,应当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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