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质效的几点思考
2022/10/9 10:58:52

本文主要结合农信机构近三年反洗钱执法检查、稽核审计、日常自查发现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成因,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就农信机构如何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提出个人意见或建议。

一、反洗钱监管形势

近年来,随着反洗钱国际评估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反洗钱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今年3月开始,由央行、公安部、国家监委、最高检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全面实施,面对洗钱犯罪的严峻形势,行动计划要求各部门联合加大力度惩治犯罪,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源头治理,同时强调全社会要提高民众的反洗钱意识。反洗钱监管要求日益严格,目前逐步建立了“风险评估+执法检查”双支柱监管框架。对于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来说,随着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的形势不断发展变化,反洗钱的管理难度在加大,面对新形势、新规定、新做法,农信机构由于治理水平低、科技支撑弱、人员素质相对不高,在反洗钱工作开展中显得力不从心,经常因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而导致被处以高额罚款,根据央行通报数据显示,2021年反洗钱处罚涉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3家。

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农信机构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骨干作用,做好反洗钱工作是我们农信机构义不容辞的职责。一是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的需要。农信机构点多面广,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主体和骨干作用,在充分保障“三农”资金的合理需求、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监测客户异常资金流动,发现和上报有价值的可疑交易报告,截断金融诈骗等犯罪组织赖以生存的资金链,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二是适应监管要求的需要。近年来,人民银行基于“风险为本”监管理念,每年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情况开展分类评级。2016年12月,人民银行出台《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简称“3号令”),要求义务机构可疑交易指标自定、监测自主、风险自控,更加注重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和义务履行的主动性。随后,又陆续发布一系列监管新规定,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涉恐名单监控等新规定。三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需要。为有效服务“三农”,农信机构不断拓宽客户范围、推出新产品、新业务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监测客户及其资金交易合法性难度。因此,农信机构有必要转变理念,由“规则为本”转向“风险为本”,通过对洗钱风险的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对客户资金交易的合规性进行密切监控,在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的同时增强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三、农信机构反洗钱存在问题

(一)管理层方面

1. 反洗钱形势认识不足。目前,大部分机构仍处于被动应付监管和表面合规的工作层面,没有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对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维护自身声誉的重要意义,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一是由于机构高层缺乏对反洗钱工作充分的了解,存在主观、片面地认为反洗钱工作只是涉及建立制度、上报报表、报告等简单的工作,对反洗钱工作的质量和数量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业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停留在认真办业务层面。大部分业务人员短时间还不能彻底转变传统观念,主观上还存在“客户至上、业绩至上”的思想观念,主观认为客户大部分为熟人或朋友,不存在洗钱的可能性,从而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加之行内存款任务指标的压力,在合规管理与业务发展产生冲突时,主观上会不自觉地偏向于业务发展。

2. 反洗钱治理体系不健全。目前,机构普遍存在落实洗钱风险管理要求不到位,未把反洗钱工作作为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一项重要职责,未将洗钱风险控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两会一层落实反洗钱工作停留在签批文件、听取汇报,对反洗钱工作缺乏主动安排,未把反洗钱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或考核比重过低,未对反洗钱工作开展专项稽核审计工作,反洗钱工作奖惩机制不健全。

3. 反洗钱内控制度有效性不高。目前,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定了自己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但这些制度普遍停留在表面,奉行拿来主义,主要是照搬照抄监管文件内容和省级联社制度文件,缺乏针对性、操作性、有效性,没有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面临风险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落地执行难,基层网点员工执行起来一头雾水,不知所措。

4. 反洗钱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机构都成立了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但是领导小组配置形式多样,涵盖部门不全,职责不清,日常很少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反洗钱工作事项,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和沟通缺失,反洗钱工作仍是反洗钱管理部门一家之事,反洗钱三道防线严重缺失。

5. 反洗钱人员配置不合理。目前,机构普遍都在本部层面配备了至少一名反洗钱管理人员,但反洗钱管理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素质不高,业务能力偏弱,权限不足,人员变动频繁,根本无法满足指导网点开展反洗钱业务和完成机构大部分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基层网点往往由运营主管或会计兼任,日常事务较多,工作开展质量难以保证。反洗钱人员成长渠道不畅通,人员自身学习和工作主动性不高。

6. 反洗钱宣传培训不到位。目前,机构基本能够按监管要求定期开展宣传培训,但总体呈现质量偏低现象。宣传覆盖面不高,培训内容实用性差,宣传习惯发放折页、悬挂横幅,培训习惯请培训公司和所谓专家讲座,不符合农信机构的客户群体和员工现状。宣传工作往往是花了人力财力物力,但是效果甚微,没有起到推动反洗钱工作提质增效的目的。

7. 反洗钱科技支撑力不强。目前,机构普遍都使用的是省级联社统一开发的反洗钱系统,系统考虑的是全省综合情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反洗钱工作中的大部分问题,但在案例模型、客户评级模型等方面有效性不足,机构对系统运行中的问题缺乏搜集整理,未及时有效反馈,导致未及时优化改造,系统效率偏低。

基于以上七个方面问题,造成操作层面客户身份识别不到位,客户洗钱分类评级结果不准,大额、可疑交易报告不完整(分析不全面、漏报)、反洗钱交易记录和工作资料留存不完整,在监管执法检查中,成为处罚重点,造成行社财务损失且容易引发信用风险。

(二)操作层问题

1. 客户身份的识别不到位。农信机构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近几年来虽有很大提升,但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方面,相比大型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农信机构因软硬件环境限制、客户群体特殊等因素影响,业务人员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办理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有限资料,对于客户身份职业、财产状况、业务情况大多是通过询问的方式获取,很难对客户身份进行进一步核实,因此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农村群众尚未形成较强的反洗钱意识,不配合网点对其职业、收入、财产等信息收集,甚至有个别客户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对金融机构的识别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三是网点人员客户风险意识不足。因为所处的地域和客户群体所限,片面认为对客户比较熟悉,办理业务和尽职调查过程中往往忽略一些关键识别点,如收入来源、职业、交易方式、资金用途等,从而导致客户发生可疑交易时无法做出准确合理判断。

2.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不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需要网点反洗钱业务人员依据客户特点、账户属性以及其他相关风险因素,通过综合分析判断将客户划分为不同洗钱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要求分析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能够全面掌握客户或者账户的风险点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因素,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而目前农信机构反洗钱从业人员大都为基层网点的兼职人员,其反洗钱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很难达到要求,导致金融机构不能准确区分高、中、低风险客户,从而很难实行差异化的分类管理,降低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在实际系统操作中,评级往往出现“一刀切”,多个客户评级意见一致,评级意见与客户实际风险等级不符,评级意见多为该客户无风险、客户风险低、正常开户等,不符合监管对评级意见的要求。

3. 可疑交易分析监测水平偏低。随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等电子交易业务的迅速发展,其方便、快捷、可靠的特点已经成为洗钱犯罪、流通资金的便捷渠道,往往表现为客户在开立账户、开通网银功能后,基本不发生柜面业务,资金划转均通过网银功能实现,员工很难在日常办理业务中发现可疑交易,洗钱犯罪分子对反洗钱资金监测也具有相当的认知能力,刻意使用小额多笔、多头开户、异地交易等方式测试机构各类监测分析系统,如果业务人员分析、操作和管控不当,犯罪分子就可能逃避监管,对农信机构反洗钱系统的监测标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目前农信机构网点过度依赖反洗钱系统,对于一些小额测试交易关注度不高,异地客户非柜面交易分析不足,借助其他预警平台发现可疑交易能力弱,防御性可疑交易报告较多,可疑交易报告整体质量偏低。

4. 反洗钱交易记录和工作资料保存不完整。基层网点在柜面交易时,对于一些转账交易,变相采取现金交易,割裂交易性质,交易连续性中断,“伪现金”业务时常发生。对于日常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宣传、培训、会议资料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导致部分资料缺失,无法完整展示反洗钱工作成效。

四、反洗钱工作提升对策建议

(一)管理层方面

1. 全面认清形势,主动担当作为

反洗钱工作责任重大,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着金融安全及金融机构的声誉,关系着农信机构可持续发展。机构理(董)、监、高要高度关注洗钱风险、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责,带头学习研读国家反洗钱监管政策,学习监管高层反洗钱工作要求,在重要工作安排、讲话中对反洗钱工作形势进行宣讲,借此推动机构中层和基层员工对反洗钱工作认识,变被动合规到主动合规,形成人人关注反洗钱工作,人人都为反洗钱工作建言献策,人人都为反洗钱工作履职尽责的反洗钱工作文化氛围。

2. 加大治理力度,落实主体责任

机构要将洗钱风险控制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去,把反洗钱工作作为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一项重要职责,三驾马车要齐抓共管,研究反洗钱制度建设需求,协调解决反洗钱重大事项。经营管理层要直接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建立一把手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管理部门牵好头、业务部门认真做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要把反洗钱工作纳入对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基层网点负责人的履职评价中去,要明确奖惩机制和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网点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每年初要制定反洗钱内部审计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反洗钱内部专项审计,并视情况增加检查频度和深度,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反洗钱工作中的监督和评价作用。

3. 从实际出发,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机构应时刻关注反洗钱最新政策要求,根据反洗钱政策法规的调整、机构产品业务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内控制度至少包括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工作职责、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保存、客户风险评估、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宣传培训、反洗钱保密、名单管理、反洗钱协助调查、内部审计、反洗钱考核、产品(业务)洗钱风险评估、洗钱风险自评估、重大洗钱风险处置等,每年应对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实施和运行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内控制度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契合机构业务发展实际。各业务条线部门要按照反洗钱制度最新要求,对照完善条线业务制度、流程,确保满足反洗钱管理和报送要求。

4. 加强内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是全行、全员的工作,是一个协作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内部涉及众多部门,机构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做好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和沟通工作。首先,要成立以行长为组长,涵盖所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社反洗钱组织协调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每季度开展一次反洗钱工作碰头会对本季度出现的反洗钱相关问题进行汇报讨论,每半年开展一次反洗钱工作分析会,对半年来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有方向地开展反洗钱工作。其次,要从制度层面明确各个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解决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原因造成反洗钱工作不畅。第三,针对各业务部门不同职责和承担的角色不同,规定反洗钱工作的侧重点,提高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如运营管理部门应重点关注客户账户开立、使用和资金交易情况,及形迹可疑交易人,客户的身份、资金拥有与交易情形存在明显不符合的异常交易,分析判断该账户使用的合理性;个人、公司等业务部门应重点关注产品、业务、渠道流程是否符合反洗钱要求,客户准入是否满足身份识别要求,交易是否满足反洗钱大额、可疑交易报送要求,同时要开展本条线反洗钱自查和指导。第四,建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机制,通过听取各业务部门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和管理部门反洗钱工作报告,分析和解决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5. 配强反洗钱队伍,畅通成长渠道

机构应从提高洗钱风险管理水平的角度,正确理解在反洗钱工作中的成本投入,正确认识履行反洗钱职责的重要性,有条件的可设立反洗钱专门管理部门,在本部和网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无法单独设立的需要指定内设部门承担反洗钱管理职责,本部层面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一名兼职反洗钱管理人员,网点层面需要配备两名反洗钱兼职人员。同时,要加强人员日常学习教育,可采取发放书籍资料、内外部培训交流、鼓励考取证书(机构提供经费,对考取证书人员进行奖励)等形式,畅通反洗钱人员成长通道,对反洗钱工作人员可通过树立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优先评优、专项考核等方式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从而弥补人员不足和工作质量不高缺陷。

6.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综合能力

机构应将反洗钱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机构总体宣传规划。对内通过内部网络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本机构所面临的洗钱风险和反洗钱工作制度,提高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对外利用农信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方式上除了悬挂条幅外,还可采取发放传单、有奖问答、现场答疑、广播等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解除客户对反洗钱工作的不理解,争取其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便于后续顺利开展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等相关工作。一方面可联合人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公安部门在媒体上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资源的投入,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维护广大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制作宣传视频,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重点加强与当地政府、村组、学校等部门沟通,采取反洗钱现场宣讲、媒体宣传,针对不同受众,采取不同方法,如老年人、学生等容易发生账户出借行为,要重点讲解出租出借账户危害,待业人员重点讲解跑分刷单、网络赌博危害,不断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通过一系列宣传,营造良好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社会氛围,提高客户和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客户配合做好农信社开展的反洗钱工作。

机构应将反洗钱培训纳入机构全年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反洗钱知识学习,重点要系统地、深入地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使员工能准确把握反洗钱有关规定要求,防止出现“自洗钱”行为。要根据岗位实际,结合有关案例进行系统讲解,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加深员工对反洗钱法规的理解,提高员工对可疑交易判断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可以开展青年员工讲“反洗钱”、反洗钱知识竞赛等形式不同、内容丰富的反洗钱培训模式,一方面可以增加员工的参与度,让员工从接收者变为输出者,在加深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理解的同时,也加速了青年员工的成长成才,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基层反洗钱后劲不足问题,满足反洗钱岗位用人需求,做到反洗钱工作衔接流畅,人员及时补缺。

7. 加大科技支撑,提升信息处理能力

因各机构统一使用省级联社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自身基本无科技研发能力,在各类系统开发时,能够基于满足反洗钱监管要求开发,但随着时间推移,监管要求不断变化,原有业务系统功能难以满足反洗钱调查、分析需要。因此省级联社应加强业务系统和反洗钱系统建设,规范数据标准,开展数据治理和数据自检工作。机构要加强与省级联社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发现的各类问题,帮助省级联社不断优化系统功能,保证基层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评级、交易查询、大额、可疑交易报送等方面的业务需求。

(二)操作层方面

1. 建立覆盖交易场景的多渠道尽职调查流程

建立健全客户尽职调查流程,提高可操作性。机构应针对不同业务种类交易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规范的客户身份识别流程,并尽可能细化客户尽职调查内容,在尽职调查每个环节均作程序化规定,形成各种业务类型的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如开立账户客户尽职调查流程、现金交易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办理贷款客户尽职调查流程、代理业务客户尽职调查流程、线上贷款业务客户尽职调查流程等等。通过规范调查流程,使客户尽职调查内容更加完善,调查更彻底,更有利于反洗钱工作人员有效、深入地了解客户。

尽职调查采取现场核对和非现场核实有机结合。网点现场核对要求柜员利用技术、话术做好证件核查和意愿核实,做好客户的准入调查,把好客户入口关;客户经理实地核查以先前获取的客户信息为基础,重点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实物佐证,防止出现伪造现象,需要双人,通过看、听、问、查,全方位多渠道获取客户信息。非现场核实主要利用大数据进行,通过查询公开可信渠道、电话核实等方法,一定要注意电话核实时要以业务回访为切入点,了解客户业务使用情况、交易情况,避免引起客户警觉。

2. 强化客户洗钱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

对于不同客户,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按照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要求,从客户特性、地域、业务、行业等四类基本要素出发,定期对新增客户和存量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建立有效风险评级机制,针对客户变更重要身份信息、被司法机关调查、涉案被权威媒体报道等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准确反映客户风险。在对客户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实行低、较低、中、较高、高五级风险分类评级管理。对于高风险客户,应实施更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提高识别频度,如要求补充辅助身份证明或相关交易资金用途说明,限制部分非柜面大额交易等;对于低风险客户,可以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降低持续身份识别频度,提升客户体验感。

3. 建立基于合理怀疑的可疑交易报告模式

机构对可疑交易的判定往往只是根据反洗钱系统可疑交易模型产生案例,此类案例多以交易为基础进行生成,未能有效结合客户身份以及职业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因此,此类案例分析时要结合客户实际交易行为、开户资料、交易记录,同时要强化可疑交易的审核、判断,严格网点操作员及本部管理员的责任追究,形成高质量的可疑交易报告。要定期开展排除案例回溯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留存相应定期回溯核查资料。建议机构建立一套完整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流程,整合各类业务监测分析系统资源,如预警系统、信用卡系统各类模型数据资源,分析时以客户为抓手,以交易网络为触手,从资金用途着手,从交易对手挖掘,从交易时间假设,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挖掘线索,形成有价值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时刻关注人民银行的风险提示,公检法通报的有关洗钱犯罪线索,对相关提示和线索有针对性开展可疑交易回溯性调查,一旦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人工新增报送,对于确定涉嫌犯罪的重点可疑交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建议机构要定期总结分析案例模型的有效性,对于无效、低效和精准度过低模型及时上报省级联社管理部门,及时优化更新监测模型。

4. 做好反洗钱资料档案保存工作

第一,机构应按《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收齐客户身份资料,保证客户身份信息准确完整,否则即使档案保存再好也失去意义。第二,要妥善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记录,证明本机构在进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方面所做的努力,避免因无监测分析记录被监管部门认为不作为而被处罚。第三,机构应当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定期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以及进行大额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和客户身份识别记录进行整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第四,要妥善收集整理机构反洗钱履职、反洗钱工作会议、高风险客户评级、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的资料,按年进行分类归档,确保各类检查评估能够及时查找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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