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央行:开展移动支付业务 必须联手印尼业者合作
2018/11/28 10:22:00

印尼中央银行(央行/BI)透过一些条件,允许来自中国的支付平台,即微信(WeChat)和支付宝(Alipay),在印尼运营。

目前,印尼只有一家支付系统公司,能在巴厘岛合法使用微信和支付宝,即Alto Halodigital International(AHDI)。

印尼央行支付系统政策部主任Onny Widjanarko周二(11月27日)在雅加达举行的央行年度会议之前表示,明年监管机构将完善有关外国企业的二维(QR)码条例。“该条例已存在,未来该二维码条例将在目前所有条例之下,可能是总裁理事会条例(PADG)或印尼银行条例(PBI)的形式”。

除了外国QR码的条例外,明年央行还将颁布有关QR码标准化的条例。Onny称,该二维码标准化条例即将颁布,因为一些银行和支付系统公司已完成QR试点。

一般来说,央行表示,支付系统参与者,包括银行、转换和结算公司必须满足几个条件,才能够处理外国QR码公司的交易,如微信和支付宝。

明年央行完善跨境的QR码条例后,银行和转换公司会更容易在印尼进行交易吗?Onny说这是可能的。合作计划的起源很明确。

此外,支付公司在与外部转换公司合作时也必须注意消费者保护。此外,使用的交易也必须使用盾币。

如果想在印尼运营,央行也聘请微信和支付宝等的外国QR码业者来遵守条例。其中之一是与第四级业务范畴商业银行组(BUKU IV)的银行合作,并在BUKU IV银行开立账户。

如果外国业者希望在印尼开展业务,央行鼓励他们,必须联手国内业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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