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温信祥:农村支付是农村金融的基础
2019/10/9 16:23:51

长期以来,党中央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新时代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措施和要求。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支付是农村金融的基础。开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也是重要实现手段。多年来,人民银行围绕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支付需求,构建了广覆盖、多层次、安全可靠、符合国情、乡情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

做好顶层设计和基础供给

夯实支付基础设施,构建资金高速通道。“要想富,先修路”。资金融通渠道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资金通了,金融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农业和农民。为了畅通农村地区汇路,2004年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接入支付系统的指导意见》,指导农村信用社根据业务实际,选择采取集中、远程多点或者代理方式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为了支持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展特色清算业务,2006年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着力解决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汇路不畅的问题,不断发挥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连通城乡的独特优势,促进全国范围农村地区的资金流转。

大力推广银行结算账户和银行卡,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特色支付服务。200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类支农补贴、“新农保”“新农合”等惠农政策。为支持各项惠农政策更有效落地实施,人民银行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银行机构,大范围推广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并结合农村情况拓展银行卡使用场景,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特色支付服务。为解决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携带现金不便、回乡就地取款难等问题,2005年人民银行在贵州成功组织开展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试点,并于2006年向主要农民工输出大省进行推广,满足农民工外地打工家乡取款的需求,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针对农村居民对日常生活小额取现的需求,人民银行于2010年3月起陆续在重庆、济南、杭州、长沙和西安等地区试点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2011年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打通农村支付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世界银行曾发布报告称,我国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已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代理服务网络”。

发布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顶层规划,引导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全面提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对于“发展普惠金融”和“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人民银行先后发布多个指导意见。2006年,针对当时我国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相对滞后、结算方式单一、服务手段陈旧等突出问题,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2009年,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从账户管理、工具使用、支付系统、服务主体等八个方面系统提出农村支付工作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和适用于农村地区的支付工具体系,建设覆盖所有涉农金融机构的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系统,促进支付服务组织的多元化发展。2014年,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总结提炼了“需求导向、因地制宜,丰富主体、鼓励创新,风险可控、包容发展”等工作基本原则,促进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规范化,使得支付领域普惠金融取得长足发展。

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阶段性成效显著

基础支付服务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一是农村银行网点全面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截至2019年6月末,共有12.38万个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接入支付系统,接入率(含代理接入)达97.55%,畅通了农村资金“主干道”。二是银行结算账户持续增长。截至2019年6月末,农村地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44.22亿户,人均4.58户,银行卡发行量累计33.67亿张,人均持卡量为3.49张,基本实现了家家有户、人人有卡。三是真正打通农村支付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2019年6月末,全国设置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82.29万个,覆盖行政村超过52万个,行政村覆盖率达98.24%。四是以脱贫攻坚需求为导向,在贫困村、扶贫易地搬迁移民聚集点,鼓励、协调、指导银行机构精准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点。截至2019年6月末,贫困地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达38.94万个,贫困村覆盖率97.25%,贫困地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达17.40亿户,人均达3.78户,实现了贫困户在家门口办理取款、汇款、转账等基础金融服务,加大了贫困地区基础服务供给力度。

网络支付与助农取款服务点资源共享双轮驱动。“互联网+”走进农村,改变了农村经济传统商务模式。近年来,农村地区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持续增长。截至2018年末,中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22亿,占整体网民的26.7%;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4%;全国25.1%的行政村建设了电子商务配送站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部署,人民银行积极支持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依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实现资源共享。同时,鼓励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创新支付产品,引导农民办理网上购物、缴费等支付业务。“农村电商+网络支付”共同激发出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截至2018年末,农村地区手机银行开通数累计6.70亿户,增长29.64%;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农村电商提供收款10.27亿笔、8409.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2.53%、46.58%。2018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1.37万亿元,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15.2%,同比增长9.89%,高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率。

保障农村地区支付安全。一是持续开展支付结算安全宣传,帮助农村居民提高安全意识。2019年上半年,在农村地区发放支付结算宣传品1273余万份。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处置力度。根据支付市场形势变化不断建立健全举报、信访、检查等工作机制,以检查促合规;密切关注农村地区支付服务风险隐患,通过开展相关业务检查、发布风险提示等综合措施,规范支付产品创新管理,清理一批违规机构、违规业务,有效保障农村居民财产安全。三是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风险摸排和清理整顿。针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出现的套取发卡银行手续费的风险苗头,人民银行于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开展风险排查和清理整顿,严肃处理有关违规机构,树立明确、坚定的对农村支付风险零容忍的监管导向,净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四是大力协助打击电信诈骗。针对防范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人民银行专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付结算风险控制措施,筑牢金融业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安全防线。

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农村支付需求质量不断升级

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从收入增速看,2019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78元(本文农村经济社会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网站),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高于人均GDP增速0.7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占主要来源,2019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5.8%,经营净收入占比为30.1%,转移净收入占比为21.3%,财产净收入占比为2.8%。从城乡收入比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77下降至2.74,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

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从消费水平看,2018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1%,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比1954年下降了38.5个百分点。从城乡对比看,2019年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310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名义增速快于城镇居民2.3个百分点,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从消费构成看,食品消费实现从匮乏到富足,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3646元,同比增长6.8个百分点,比1954年增长88.1倍。衣着消费实现从穿暖到穿美,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为648元,同比增长5.9个百分点,比1954年增长82.0倍。交通通信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增加。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比1985年增长300.8倍。

农村支付服务供给质量有待提升

农村支付服务供给不均衡。一是城乡不均衡,与城市便捷高效的支付相比,农村地区支付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农村地区的县乡之间、乡(镇)村之间、大村和小村之间、非贫困地区与贫困地区服务不均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截至2019年6月末,贫困地区人均持卡量2.88张,每万人拥有POS机53.58台,每万人拥有ATM3.29台,均显著低于农村地区,大幅低于城市。

农村支付商业可持续性面临挑战。农村居民居住分散,生产经营规模化、集中化不足,农村支付供给成本仍然偏高。目前,我国农村支付服务供给主体主要包括国有涉农银行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受制于业务规模、边际成本、效益指标等影响,这些机构持续投入意愿不足,商业可持续挑战较大。其他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高质量供给动力不足。

移动支付等金融科技发展成果尚未在农村地区普遍推广应用。目前,我国移动支付已经位居世界领先地位,但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量增长较为缓慢。2018年手机银行支付业务笔数93.87亿笔、金额52.21万亿元,分别增长3.04%、34.26%,分别占全国移动支付业务的15.51%、18.82%,远低于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70%左右的比重。

农村支付安全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支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普遍较弱,风险承受能力普遍较差。随着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农村支付服务在时间、空间、受众等方面实现了拓展和延伸,非法交易平台、电信诈骗、信用卡盗刷等风险开始向农村地区蔓延。

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惠民生,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一是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多样化发展,既要发挥大机构的规模优势、专业优势,也要发挥中小机构的灵活性、地缘性特点。创新推出适应农村、农业、农民的支付产品,推动支付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延伸。二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减轻农村支付服务主体的成本压力,推动农村支付服务均衡发展。

促发展,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农村支付服务创新能力。一是大力推动金融科技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应用,鼓励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三农支付需求为导向,在农村商品交易、物流配送等各类场景中,加大金融科技应用创新。二是支持银行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电信运营商以及互联网科技企业等相互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在农村地区创新业务模式和支付产品。三是加大移动支付产品创新力度,使支付服务更易触达农村各类主体,促进数字普惠金融,打破“数字鸿沟”。

防风险,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安全提升风险防范水平。一是将农村支付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服务风险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强化人民银行与公安、工商、网信等部门的职能协作,保持打击农村支付服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二是提升涉农机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提高产品风险防控系数、优化产品操作流程,增强支付产品的安全技防水平。三是坚持开展农村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提升宣传覆盖面和渗透率,持续增强农民现代金融意识和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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