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违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收罚单
移动支付网 2020/9/7 9:39:42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渝银处〔2020〕23号)显示,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存在违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违法行为。

2020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该分行处以罚款2万元。

相关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的;(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三)越权查询个人信用数据库的;(四)将查询结果用于本办法规定之外的其他目的的;(五)违反异议处理规定的;(六)违反本办法安全管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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