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因8条违法行为收央行罚单 15人被罚!
移动支付网 2020/11/23 10:29:45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新罚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因以下8条违法行为被警告同时罚款176.6万元。

1.假币收缴程序不合规;

2.假币未按月及时上缴;

3.未按照规定使用“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向国库划转非税资金;

4.违反支付实名制;

5.银行结算账户未及时备案;

6.金融统计错误;

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8.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身份识别工作记录、交易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该行被罚以外,该行15名相关责任人也同时被罚。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内控合规部主要负责人杨爱华,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喻毅彦、金可明,金融业务部主要负责人戴永华,信贷与投资管理部主要负责人李江涛、蒋辉,授信审批部主要负责人孙兵、陆舟,私人银行中心主要负责人田利民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分别罚款2.5万元、1.5万元、1万元、2.5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1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主要负责人李跃、胡浩进,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王健、雷雨林,运行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刘建中、李林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身份识别工作记录、交易记录皆负有责任被分别罚款2万元、2.5万元、2万元、2.5万元、2万元、2.5万元。

而9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也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罚款22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周峰和朱慧皆对该行以上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分别罚款3.5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银行罚单中反洗钱罚单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而在诸多银行反洗钱罚单中,相关责任人的人数也逐渐增多,如本次被罚的工行,便有15名责任人被罚,可见即使是实力雄厚的大行,在培训员工反洗钱意识和落实反洗钱措施上也有待提高。

除了银行内部调控以外,监管层也在思考如何加强监管力度。

近期,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于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草案拟加大对有关金融犯罪惩治力度,其中针对修改洗钱罪,该案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明确为犯罪,同时完善有关洗钱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支付”结算方式洗钱等。上述修改旨在为有关部门有效预防、惩治洗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充足法律保障。

可以预见,刑法中对洗钱罪的修改有利于震慑洗钱的犯罪分子,同时也将是支撑未来新反洗钱法实施的重要手段。

今年6月24日,央行行长易纲便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31届第3次全会上表示,中国显著加大了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力度,持续强化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调机制,拓宽反洗钱监管的广度、增强反洗钱监管的实效,加大反洗钱处罚力度。此外,还将在4方面推动反洗钱监管工作:

首先,已经启动了《反洗钱法》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研究解决互评估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

第二,持续强化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调机制,并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纳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议事日程。

第三,拓宽反洗钱监管的广度、增强反洗钱监管的实效,加大反洗钱处罚力度。

第四,为国际合作进一步夯实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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