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新政 金融科技子公司落户最高获500万补助
移动支付网 2021/7/30 9:54:24

近日,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促进金融科技发展。

在鼓励金融科技企业落户方面,青岛将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在青落户给予补助。对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应的协会、附属机构在青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科技研发、运营、测评、标准认定等法人机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落户补助。对金融机构总部在青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引进的获得B轮及以上风险投资、估值在5亿元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金融科技在数字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绿色金融、财富管理、工业互联网、数字人民币试点、企业融资服务、支付清算服务、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数据应用等十个方面的应用重点。

《指导意见》指出,要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拓宽应用领域,创新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的通用性和普惠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数字化支付需求。

要优化支付清算服务。推动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升级支付基础设施,加大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便捷支付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生物识别技术支付、智能穿戴设备支付等新型支付工具的创新应用,推进支付服务向移动化、智能化、场景化发展。

点击下载《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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