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 葛华勇:建议尽快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
2022/3/4 15:56:53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3月3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原董事长葛华勇今年建议尽快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下称《条例》)。

葛华勇表示,自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来,国内支付体系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一大批非银行支付机构(下称“支付机构”)活跃在支付服务市场,发挥了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畅通商品流通、方便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伴随发展,也陆续出现个别支付机构借助资本力量无序扩张、支付机构业务风险复杂多变、与支付相关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机构退出处置困难等新问题。因此,葛华勇建议尽快出台《条例》,以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进一步规范支付机构业务展业资质、业务经营,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加快出台《条例》的必要性

葛华勇认为,加快出台《条例》十分必要。一是《条例》出台,可有效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重要要求。资金流动离不开支付业务,从事支付业务有银行业机构和非银行业机构两种,银行业机构相对监管较严,加强对非银行业支付机构监管,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尽快出台《条例》,能进一步完善支付监管顶层设计,从法律层面对支付机构业务经营提出更高要求,更好地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总体要求。

二是《条例》出台是有效落实中央关于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总结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实际监管经验,《条例》将支付机构按业务性质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是对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的一次重大调整,可构建结构更为清晰的市场体系,能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技术和业务创新需要,释放支付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条例》出台能够起到防止支付行业资本野蛮生长的严重后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野蛮生长。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内的头部支付机构利用资本优势进行费用补贴和交叉引流,掌控了优质商户和场景资源,构筑了较高市场进入壁垒,降低了中小型支付机构的竞争能力,不利于支付市场的繁荣发展。《条例》的出台,能够有效限制资本在支付行业竞争中的野蛮扩张,更好地进行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

对《条例》重点内容提出建议

对《条例》相关重点内容,葛华勇建议,一是《条例》应强化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类支付机构的管理,并明确不得兼营。应继续坚持金融分业经营的基本格局,强化风险隔离体制机制建设。在网络支付四方模式下,对同一机构的多重身份进行拆分,有助于避免机构一头开展资金业务,一头开展支付业务。以防止支付交易脱离监管范围。

二是《条例》应明确支付机构需通过清算机构开展转接清算业务,并遵守清算机构统一的业务规则、技术标准和品牌标识等管理要求。支付机构的资金处理和信息处理必须通过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并遵守清算机构的统一要求,是支付机构回归网络支付四方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地进行穿透式的金融监管。

三是《条例》应限制支付机构直接为企业开立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对公账户定位不同,定位主要是“小额、便民”,而对公账户更多为大额账户。同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对公账户的开立需临柜审核企业证件、印鉴等,条件更严格、流程更完备。而目前支付机构对公支付账户的开立则基本上以线上审核为主,风控措施相对薄弱,账户安全等级较低。因此,《条例》对支付机构直接为企业开立账户要有严格的限制,建议从规范支付账户开立与使用的角度,进一步重申支付账户仅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

四是《条例》应丰富支付机构市场地位的判断依据。在通过集中度、市场份额等维度来判断支付机构是否存在市场支配地位的同时,建议进一步丰富判断依据,纳入用户规模、营收额等规模性、重要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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