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 陈建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3点建议
移动支付网 2022/3/7 12:07:50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提出关于制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议案。陈建华指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制建设的主要问题是:现行立法效力层级较低,约束力和强制力有限;现行法律制度监管范围有限,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现行法律制度主体责任不明,协同治理力度不足。

陈建华强调,为健全电信诈骗犯罪治理法律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和谐,制定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迫在眉睫。他建议:

一是平衡发展与安全,兼顾法律制度衔接问题。第一,赋予有关部门及机构监管权力的同时,也要明确权力的合理界限、快速救济渠道以及出现严重后果的问责赔偿机制,避免随意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影响信息合理流动和阻碍正常商业交易等问题。第二,新法要与现有的刑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洗钱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有效衔接,构建一个各有侧重、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形成合力的系统性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制框架体系。

二是增加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预防性制度安排。目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律框架更多体现在事后的刑事救济领域,应通过立法加强事前防范治理,增加电信网络诈骗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环节的防范性治理制度。例如,建立电话卡和互联网服务真实信息登记、金融机构尽职调查、电话卡和银行账户的规范开立和使用等制度,将预警劝阻、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防范措施纳入基础管理制度,增加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领域的预防性治理措施。

三是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协同治理机制。第一,明确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牵头部门。由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可借鉴美国建立专门的反网络诈骗管理机构的做法,建议明确反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不同部门的治理工作,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配合、快速联动。第二,建立多部门的协同治理机制。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协助配合和共同治理义务,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等方面实现地方政府、公安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等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齐抓共管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此外,陈建华还提出要明确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部门权责分工,健全电信网络诈骗的问责追责机制,明确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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