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银行因互联网贷款业务违规被罚35万,已有多家银行收罚单且均为双罚!
薛小易移动支付网2023/2/6 10:05:33

2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罚单(烟银保监罚决字〔2023〕4号)显示,烟台银行因“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5万元,主要负责人于倩被罚5万元。

近两年,互联网贷款业务始终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

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互联网贷款业务提出一系列监管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给予2年的整改过渡期,即2022年7月17日。

2021年2月19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细化审慎监管要求、统一监管标准。《通知》的要求主要包括:3个定量指标(出资比例、集中度、限额)、风险控制、跨区域经营。

《通知》要求,“加强出资比例管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应严格落实出资比例区间管理要求,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严控跨地域经营。地方法人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应服务于当地客户,不得跨注册地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无实体经营网点、业务主要在线上开展,且符合银保监会其他规定条件的除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存量业务自然结清,其他规定过渡期与《办法》一致(即至2022年7月17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已经开出了多个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罚单。

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今年开出的1号、2号罚单均与互联网贷款业务相关。

1月13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两张罚单(甬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甬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显示,宁波银行因违规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不到位、资信见证业务开展不审慎、资信见证业务整改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新产品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被罚款220万元,倪肖勇因对所在机构违规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资信见证业务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根据罚单披露的违法违规事由,宁波银行在开展互联网业务时,违反了《通知》对地方法人银行在跨区域经营等的要求。

此前,2022年12月20日,银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就发布罚单,宁波通商银行因存在互联网贷款异地客户识别机制不完善、数据治理存在欠缺等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360万元,杨晔因对该行互联网贷款异地客户识别机制不完善问题负有直接经办责任,被警告。

此外,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也于年初因互联网贷款管理不到位等事由向昆仑银行开出罚单。

1月5日,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昆仑银行因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发生操作风险事件;薪酬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互联网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产质押权未落实到位;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监管要求落实不力,被罚265万元,责令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其中,庞军因担任昆仑银行网络(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期间,对昆仑银行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发生操作风险事件、互联网贷款管理不到位、互联网贷款统计数据错报行为负管理责任,被警告、并被罚7万元。

而近期互联网贷款业务相关的罚单均为双罚,包括宁波通商银行、昆仑银行、宁波银行、烟台银行先后收到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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