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付金集中交存工作进入尾声 新备付金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2019/1/7 9:51:08

随着各家支付机构陆续在所在地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开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备付金集中交存工作的逐步完成。这也意味着2013年6月7日发布并生效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将面临调整。

中国支付网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监管部门近期已在酝酿新的备付金管理办法,并在小范围进行讨论。

新办法将对原有的备付金银行账户、备付金使用与划转、备付金监督管理等细则做出修订,以适应最新的管理方式。

知情人士向中国支付网透露,新存管办法对支付机构手续费收入的管理更加严格,支付机构以内收方式收取手续费的,需提交证明手续费真实性的材料供清算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划转至支付机构的自有资金账户。

但对于清算机构的清结算机制、支付机构入网的分级标准、以及交易与手续费真实性确认等的审核标准,新存管办法暂无明确规定。新存管办法并未结合之前发布的支付机构分类评级规定,对风险准备金的具体要求也尚未明确。

该人士表示,原存管办法依赖于备付金存管银行监管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划转的合规性,而商业银行在意愿、技术能力、数据基础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新的存管办法将支付信息流和数据流都统一在清算机构中,将加强对支付机构的业务监管,清算机构对支付指令进行审核,有权拒绝可疑或风险交易,必要时可以要求支付机构提供能表明交易真实性的文件材料。

中国支付网看到,原存管办法不允许支付机构之间互存客户备付金,但实际上支付机构双寡头垄断导致支付机构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基础上提供的聚合支付有较大的合规风险,新的存管办法明确支付机构不能相互开放支付业务接口,但可以通过清算机构转接,备付金通过清算机构划转,发起的支付机构有义务向清算机构提供交易流水等表明交易真实性的文件材料。

另外,关于客户备付金核对校验机制,新存管办法明确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管理银行需建立备付金核对校验机制,逐日核对客户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划转等信息。

距离央行规定的支付机构1月14日前要完成备付金100%集中交存仅剩一周时间了,新办法的出台也已经提上了日程。在正式发布前,新的办法仍会在不断的完善和调整。

本文转载目的在于知识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刊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资讯查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