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平安银行违反两项反洗钱业务规定,5人被罚
移动支付网 2022/7/4 14:45:58

近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因违反反洗钱业务规定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分别被罚224万元、90万元。

与此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其中时任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林征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3.9万元;时任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徐亮“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4.5万元;时任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何清宇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3.9万元。

时任平安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吴昌军对“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2.3万元;时任平安银行广州分行销售总监黄晴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5.6万元。

根据移动支付网发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实践白皮书2021》相关统计,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为银行反洗钱罚单高发违规类型。

数量上,“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最多,单位层面罚单有663次,个人层面罚单有1099次。

金额上,与“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有关联的罚款额最大,单位罚单层面为5.51亿元,个人罚单层面为2491万元。

近年来,为强化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对反洗钱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惩戒力度。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违反反洗钱有关管理规定被处罚,且均为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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