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发表重要讲话,下一步支付监管重点都在这里
移动支付网 2019/11/28 16:34:26

11月28日,第八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出席并发表致辞。范一飞表示,目前严监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确立。

在支付机构监管方面,范一飞强调,疏通非银行支付机构退出通道,让严监管常态化为支付服务产业保驾护航。支付机构存量已经从271家下降到236家,有18家支付机构已经被调整业务范围。持牌机构中有280多家已经整改,70多家已经移交了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范一飞表示,违规将收单业务变成本代本业务要高度关注。近年来个别大型支付机构凭借C端客户优势和补贴措施,以底价竞争手段抢夺高净值客户,严重扭曲正常市场秩序,无需满足信用卡风险管理要求,用交叉性金融产品挤占传统产品。同时客户侧和商业侧业务互相强化,将原本因跨行的收单交易转化为“本代本”交易,这些模式下,不仅支付交易真实性和透明度难以保证,也增加了商户成本和市场集中度,不利于公平竞争和产业长久健康发展。

范一飞强调,受理终端管理不严密,挪用支付接口、买卖终端、一机多码、一机多户的现象频繁出现。

范一飞要求,从严、从重打击无证机构,加快收单外包机构的直接备案管理。

范一飞对当下支付产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监管工作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解释。

当下支付产业存在的问题

范一飞强调,严监管常态化需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监管成效显著,但是完全消除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老生常谈的问题依然存在,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有些问题偏离产业发展初心,不及时处置将严重损害产业发展成果。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对这些问题正面直视,绝不懈怠。

第一、无证经营屡禁不止。支付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2号令出台之后,无证经营依然我行我素,成为市场乱象的重要推手。2016年我们联合多部门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目前已经取得不少成效。但有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治,有些机构不熟悉监管政策,就要盲目上项目,开展支付业务。有的机构受到利益驱动明知故犯,特别是持牌机构无视监管,以身试法,与无证经营开展合作,希望这些机构负责人自觉自律,切实慎思、慎行。无证经营出现一些新动向,比如说一些新型的平台主体不断的涌现,还有一些境外机构或者平台从事无证经营,给查处工作增加不小的难度。

无证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持牌机构利益。同时客户资金安全、信息安全隐患极大,必须给予彻底根治。

第二、共性问题屡查屡犯。严监管实施以来,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类机构开展了大量执法检查。在高频检查下,一些机构检查中发现了问题,在其他机构检查中仍然存在。特别是老问题持续高发,相互交织,查而不止。

首先是商户审核不严,这些问题支付机构有,银行也存在,总体上银行比支付要好一点。审核不严,准入管理流于形式,随之而来的就是伪造、编造交易,变异信息真实性、完整性都受到影响。

二是核心业务外包,有些机构从事收单业务,既不舍得投入,把商户审核的业务拱手让人,又不善于外包管理,结果核心业务开展不利。

三是受理终端管理不严密,挪用支付接口、买卖终端、一机多码、一机多户的现象频繁出现。

四是为非法活动提供支付服务。商户终端管理问题往往给非法活动提供可乘之机。有些商户大部分都是虚假商户,实际上就是利用虚假商户和终端为网络赌博、黑灰产业提供支付渠道。

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已经收到支付领域投诉举报将近3200件,其中反应银行、支付机构涉嫌为赌博等非法网络提供支付服务的占七成以上。对这些问题大家要高度重视,商户审核不严,实际上是实名制没有做到位,了解你的客户出了问题。深层来看,是支付体系入口把关不严,留下的风险隐患迟早暴露,所以问题增长很大,务必在检查之后积极整改,避免更严重的后果。

此外,违规将收单业务变成本代本业务也要高度关注。近年来个别大型支付机构凭借C端客户优势和补贴措施,以底价竞争手段抢夺高净值客户,严重扭曲正常市场秩序,无需满足信用卡风险管理要求,用交叉性金融产品挤占传统产品。同时客户侧和商业侧业务互相强化,将原本因跨行的收单交易转化为本代本交易,这些模式下,不仅支付交易真实性和透明度难以保证,也增加了商户成本和市场集中度,不利于公平竞争和产业长久健康发展。

第三、电子结算存在隐患。近年以来,我们高度关注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大额资金结算业务,其中风险点值得大家高度警惕。

当日结算,改变了传统次日结算的做法,提前将资金结算推给商户。这里做法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支付机构的自有资金,或者是合作银行的资金,其中银行日渐授信最为普遍,无论采用哪种资金形式,都容易被垢病为支付机构变相为特约商户提供信贷服务。

按照2号令规定,支付机构只是在收款人收负货人之间作为中间机构,提供资金转移服务,应该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金融活动。当日结算容易滋生很多的风险隐患,一些银行和支付机构把银行日间额度扩大化,有些机构还通过关联公司将银行垫资款项挪做他用。比如向关联机构放贷款,偿还平台贷款,导致网络借款互联网的金融风险向支付领域蔓延。更有甚者,将银行套取的短期授信投资于风险高的资产,产生严重的期限错配。有的还利用信托、券商实行层层欠套,抬高金融杠杆率,导致风险扩张。从前期排查情况来看,已经发现资金被关联公司挪用的情形,甚至已经有风险暴露,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务必审慎对待当日结算业务。

第四、清算系统运行压力剧增。支付清算系统是支付与市场的重要组成,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和社会公众切身的利益。总体看,我国的资金清算系统运行良好,但面临形势不容乐观。

首先伴随国内消费主体化、节约化的发展势头,网络支付高发成为常态。清算系统的峰值保障也随之常态化,安全运维面临不断斗升的压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第二,资金清算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为枢纽,形成互联互通的批发支付生态系统。在优化产业流程,提高处理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支付清算系统的复杂性,对安全生产和业务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安全生产的整体协调一致性不容忽视。有的清算平台建成运行时间比较短,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正在探索,亟待在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标准方面强本固基,和其他系统做到一致。

第三,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接报的风险事件共12起,表明风险隐患无处不在,关键就要看哪家机构在安全运维方面做深、做细,防微杜渐。所以说安全生产这个弦永远要紧绷的。

第四,从日常管理来看,运营机构对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的设备不够,像基础设施的原则、国际标准,是国际社会关于支付市场基础设施的最佳经验总结,虽然在我国已经普及,但是不够深入。运营机构学不深、摸不透,会影响自身的专业使命定位和专业素养提升,降低对清算系统定位和重要的认识。不同的支付与基础设施有共同的风险管理标准,但也有独特的风险管理要求,需要我们借鉴国际先进的标准探索。

央行支付监管的下一步动作

范一飞表示,下一步如何以严监管来保障支付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支付业务与风险总是相伴而随,因此严监管常态化永远在路上。我们能够直面问题所在,更需要和产业各方一道一起治理改进,决心规范和整改,将改字贯穿始终,来推动严监管常态化取得更大的成果,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

首先从严、从重打击无证机构,无证经营是影响支付产业健康发展的顽疾,我们要把严厉打击无证机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监管常态化的一项工作,作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的靶向狠下工夫。

要坚持协同监管,注重总结抓典型,要落实好14个部门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整治工作的要求,在相关网站和媒体实时公布无证机构名单,发挥震慑作用。

前期支付司和支付清算协会在打击无证机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未来支付司要持续组织专项整治,对照当前无证机构发展势头,加大精准打击力度。

必须与时俱进,突破监管科技业务,协会要继续探索在线监测无证机构的方式方法,尽快取得成效。探索推动跨行支付清算数据的综合利用和支付行为监测分析,为政府数字监管提供信息支持。要加快收单外包机构的直接备案管理,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收单市场,我们也希望市场主体要积极配合打击无证机构,充分履行报告义务,形成协同打击无证经营的工作局面。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规范创新,严控交叉风险。对依托支付账户开展的线上信用支付方式创新,各方要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认真分析业务定位,准确把握业务实质,合理评估业务风险,深入研究支付机构与信贷机构合作,深入研究潜在的影响。特别要警惕围绕支付业务大搞金融产品的情况,避免杠杆率持续攀升,风险跨市场传染,底层资产无法穿透,资金流向无人知晓,风险资产规模无法统计,风险因素持续累计等重大风险隐患。

持牌机构要认真落实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抓早抓小,加强风险防范和处治,把风险防控和业务合规放在首要位置,严格遵守人民银行管理规定,禁止通过各类所谓创新违规新业务转化为本代本交易,扰乱市场秩序。要按照人民银行管理安全要求,将商户收单资金结算到从零或者指定的一些存在合理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要严格按照支付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单位支付账户开户和使用,要回归支付业务本源,规范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行为,严格遵守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利用交叉性金融,开展收单业务,应取得金融管理部门认可,避免放大交叉性金融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检查银行卡收单情况和开立使用情况,并会同监管部门完善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监管规则。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向人民银行履行报告业务是市场主体应尽的责任,人民银行作为支付服务市场守业人,会结合政策制定初衷,帮助大家前瞻性的甄别风险,查漏补缺,同时也会依法依规加大对不履行报告业务的机构监管。

第三,着力狠抓监管制度落实。大家都说收单市场很乱,就是忘了根本,无视监管规定,缺少起码的制度敬畏和职业操守,为违法经营活动提供收单服务,找不准经营发展方向。缺什么就要补什么,持牌机构要遵守敬畏监管机构,今后一段时间,要把学习好、落实好监管制度,作为业务开展的基础,常抓不懈。在学习上,不仅业务经办人员和高管人员都要学深弄懂,更重要的是将监管规定落实纳入公司经营规划和战略扎实进行。只有学深、学透监管制度,才能在业务创新中体现制度意识。

今后,我们的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广而告之,持牌机构要对照他人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避免屡查屡犯。要把执行好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落实好账户实名制,作为当前贯彻监管制度的重中之重,落实实名制,是从事金融业务必须履行的义务,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不能移花接木,容不得丝毫马虎。我们在这方面对银行和支付监管的要求是一视同仁的,银行通过柜台进行多年的探索,在账户实名制和特约账户实名制方面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做法,支付机构没有网点柜台,如何有效落实还需要协同的推进。特别是随着B端客户规模不断的扩大,亟待加强客户识别,要运用好已有的个人身份信息,核查系统,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等核验渠道,结合实践,不断探索完善客户识别手段和机制。

第四,要切实防范电子结算风险。有关机构要围绕了解你的客户控制结算风险防止资金挪用的问题,发现问题务必整改到位,切实防止新增问题,严禁通过虚构交易、虚构商户等形式开展业务挪用资金。对于性质恶劣,主观故意,挪用电子款项的支付机构,我们将严惩不贷。持牌机构坚决避免超范围和未经许可开展业务,已经开展的务必令行禁止。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对此类业务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风险监测,协同有关部门对业务开展过程中额度审核不严的问题,防范资金挪用风险。希望清算组织、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风险隔离,切实保护客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第五个方面,全力保障清算系统运行。各运营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秉持战略思维,着眼重大运行风险的防范,切实提高风控能力。要对照国际先进的金融市场原则,检查自身发展中清算系统存在的不足。要清晰的认识到零售支付系统在整个批发支付系统互联结点位置和双向潜在的影响,抓早抓小,夯实各项安全应对措施。网联要按照金融标准加快自身机房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力度,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银联和网联,要围绕自身的清算定位和信息转接主业,不断提升能力,合理制定标准,既要满足可持续发展要求,也要兼顾市场公平竞争要求。

新形势下,各清算机构和银行都要进一步提高重要敏感时期业务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网联、银联要优化联合保障机制,协调上下游机构,统筹做好全面的业务联系保障,各清算机构要关注平台的业务量变化,分析变化原因,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应对。银行和支付机构要严守合规底限,支付机构要规范系统操作水平,提高商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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