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十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发表演讲,内容涉及数据治理、数据安全、数据应用、跨境数据流动等方面。
数据垄断方面。范一飞强调,支付领域反垄断有待深入。近年来,大型平台企业在提升支付服务便利性、普惠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态势总体向好,但也暴露出公共性与盈利性难以平衡、新型数据垄断、无序扩张趋势明显等问题。部分支付机构使用低价倾销、交叉补贴等不公平竞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垄断用户、流量和数据,限制其他机构竞争。部分平台企业追求规模效应,持有多个金融业务牌照并开展综合性金融服务,极易造成风险交叉传染。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自身创新,还会扰乱市场秩序、压制产业创新,进而削弱我国电子支付整体领先优势。
范一飞还表示,坚决反对平台企业搞垄断,无序扩张,监管套利,不正当竞争,滥采滥用数据,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也纳入反对的序列中。
数据透明方面。范一飞表示,支付数据透传和算法监管任重道远。一方面,有的平台企业实施封闭策略,开展本代本业务,形成信息、资金闭环,透明度差,向清算机构上报交易信息不完整、不规范,未满足电子支付指令完整性、一致性、可追踪性等要求。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企业积极利用算法深度挖掘分析数据,驱动企业科技产品和业务创新,便利群众生产生活。与此同时,算法也成为部分企业实施不公平竞争或歧视行为、侵犯个人隐私的隐形“武器”。目前,支付领域算法应用日益深化,支付业务数据被广泛用于获客营销、信贷评分等场景,但由于算法监管方式方法尚不明确,监管部门难以充分识别其中的风险。
在数据治理及信息保护方面。范一飞表示,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加强数据治理和信息保护。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数据风险与安全问题也愈发突出。全球经贸交易、技术交流、资源分享等跨国合作日益频繁,数据跨境流动不可避免。在此背景下,数据保护与治理不仅关乎数据的开发利用与安全问题,而且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休戚相关。产业各方要学好用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杜绝非法跨境数据流动;要落实“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原则,保障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合法合规;要落实“信息使用或提供须依法”原则,保障信息使用与对外提供合法合规;要落实“信息安全”原则,通过业务隔离、分级授权、岗位制衡等制度安排,筑牢信息安全“防火墙”,保障支付数据安全和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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